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兩個青洲木屋區居民的平安夜(華僑報,25/12)
本澳現存最大木屋區的青洲木屋區昨日已經清拆得七零八落,也快將可「消滅」了。毫無疑問,清拆木屋區重建一個居屋新社區,這是唯一的決策。然而,畢竟在幾十年來,這裡是不少人安居的地方,現今卻是一片頹頃敗瓦,且迴盪著不安氣氛,實教人唏噓不已。
八十五歲林伯,於前天在發展商協助下搬去臨時單位,不過,昨早他又回到青洲木屋區,在他被迅速拆去的家園轉來轉去,不時尋找遺下什麼物件的,但這個與他渡過六十載風雨歲月的溫暖家園,現在只有廢鐵與磚頭,連他幾十年前親手種的大樹都被砍掉,還有栽種的二十多棵果樹也跟隨被拆的家園不再存在。
「六十年了,對這個好有感情,而家我都走到最尾,周圍的人都搬走晒,侷著要走啦,唔捨得也要走。」林伯傷感語調說,他不時說「捨不得」,蓋在六十年前入住青洲木屋區時「並無想到要搬出去的一天」,他很用心營造這個家園,「我周圍都種晒樹,一個小公園的,是不捨得了,不過,也無可奈何。」說起這二十多棵果樹,林伯蠻有感情地數著:有龍眼、有番石榴、有芒果、有黃皮……。似是回想起每當果樹的果碩累累時令人開心的情景,但現在他的家園和誠如小公園的果樹都失去了,「真係唔捨得。」卻現在只有慨嘆,「個心好唔舒服。」
林伯亦坦言不滿政府今次過切急促清拆木屋區行動。他表示,在去年六月二十六日崔世安還未任行政長官時,曾到青洲木屋區並到林伯家,「他來訪問我。當時他問我這裡還有幾多間屋未搞定?我話一百間以下。他還話咁易啦。所以之前還以為政府會好容易處理,點知而家……。」林伯指出,政府在處理青洲木屋區問題太過倉猝,「我以為會逐步安置好居民,才拆屋,始終木屋區是要清拆,但現在處理是迫切過頭。問題上,房屋局應先有房屋安置這些居民,然後一路做,但現在大家的物件都擺在街上,你話落大雨時點搞?」
林伯只有一個人在澳門,現雖然得到發展商安排在臨租屋住,然後等政府社屋安置。老人家說他已八十五歲了,希望政府可以盡快安置入住社屋。這在心理上亦就有安穩居所的感覺。
另一方面,在木屋區內則還有小部份居民仍在堅持留守家園。其中高太聲言誓死留守家園,「我一定誓死保護這間屋」!她批評當局處理不妥當,「政府和房屋局和發展商的事,個個都心中有數。為何警察也好象無可奈何,我報司法(警局),他說無辦法,你自己守。」高太又質疑「這個是什麼陽光政府?」指未能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
另一方面,在今次青洲木屋清拆過程亦顯示了在強與弱的懸殊狀態。而一班青年網友昨日再次到青洲木屋區實地了解清拆情況。「青年動力」會長阮佩嫦認為,政府有需要檢討整個處理手法。而一些被當局定為不合資格的居民是否就不獲安置,但這部份居民怎麼辦?她亦指出,今次整個處理手法是令人質疑政府是怎樣落實以人為本和科學決策?她並表示,未來還有舊區重整亦涉及有清拆問題,因此,政府須有一套清晰和合理做法。
網民黃先生就表示,需要大家討論應怎麼妥善處理清拆與安置問題,而這班青年人亦考慮稍後邀請專家學者一齊進行研討。
無疑,這班青年人亦正以不同方式關心及參與社會事務,阮佩嫦表示,透過網絡和上街遊行發聲外,實地了解社會事件而探究實際情況,並考慮可以怎樣幫到市民,這亦是他們實際參與方式,「我們不是為嘈而嘈的」。◇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千二人上街表訴求(正報)
反貪腐 爭民主 保民生
遊行在下午三時出發,約在兩小時後到達政府總部遞信,在交給行政長官的信函中,新澳門學社要求政府「聽民意保民生」、「建機制反貪腐」、「凝共識達民主」:「我們認為,特區政府只有堅持『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才能為澳門贏得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一個民主開放的制度、一個人人安居樂業的社會。」
「普選」熊貓參與遊行
信件由帶領遊行的、名為「普普」、「選選」的「熊貓」交給政府總部的人員。早前,當局透過「一人一票」為中央送澳的熊貓選名為「開開」、「心心」,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指出,不希望本澳的普選經驗只停在為熊貓取名,期望普選經驗可延伸到立法會的所有議員和行政長官。
遊行人士由北區行至南區,大部份遊行人士帶上「普選熊貓面具」,重複高喊口號:「速建萬九屋,勿成慢久公屋!」「社屋經屋,等到氣谷!」「還我選舉權!」「二O一九,普選特首!」「反對特權政治!爭取民主政制!」「反對賤賣土地!反對利益輸送!」等。
青動口號表心聲
在遊行隊伍中,澳門青年動力的成員也自創口號,反映他們的心聲:「官商打籠通、公屋揼波鐘」、「熊貓住豪宅、市民等配額」、「『陽光』政府、劫貧濟富」、「負責任、不博彩、抗河蟹、爭公義」、「公僕加薪、市民艱辛」、「壞鬼劉十招、跣到癱癱腰」、「環保局放灰毒、有人篤都唔郁」等。
兩「司長」與群眾對話
回歸民主大遊行於昨日下午三時在祐漢公園出發,人數超過一千一百,除了新澳門學社外,還有其他發起遊行的團體集合一起,依照警方指定的路線,向終點進發。遞信後,參加者在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聚會,兩名人士帶上「劉司長」和「陳司長」的面具與群眾對話,有市民相當投入,對「司長」開罵譴責。
除了新澳門學社外,還有被拆家園的青洲木屋居民、年輕植物人的父親、要求釋放劉曉波的利建潤、拿著二萬一千個市民簽名、要求陳麗敏下台的工人自救會等遞信,由於每一「單位」均要發言,過程超過半小時。
絕大部份遊行人士沿途遵守秩序,但警方的防備卻相當緊密,除有水炮車、防暴盾牌外,還有很多便衣警員,「鬼祟」混入遊行隊伍,當中不少更是假扮「龍友」,拍攝遊行人士。
遊行隊伍路經三條主要的天橋,是記者拍攝的重要位置,卻被數名便衣警員「霸佔」,更一度以記者沒有「記者證」為由,阻礙記者停留。
澳門回歸11周年多個團體遊行要求改善民生(亞視)
今日是澳門回歸十一周年,多個團體發起遊行,要求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遏抑通脹和改善民生。
有人戴面具,有人高舉標語橫額,警察及防暴隊在沿途架起鐵馬戒備。過千名來自不同團體遊行人士,下午三時分別在澳門佑漢公園和三角花園集合出發,遊行往澳門政府總部示威。他們指物價高漲,貧富差距愈拉愈闊:「我相信GDP是反映一個趨勢,但其實數字是一部分人富起來,還是大部人都有承受經濟效益,其實是兩回事。」有澳門的立法會議員說:「民生只是表面,民生不可以改善,是因為民主政制沒有發展...無論從何厚鏵至現在,到崔世安第一年,你也看不到政府要換水建立一個機制,肅清貪污。」
而在早上,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及主要官員,出席金蓮花廣場的升旗儀式,慶祝回歸十一周年,之後舉行慶祝酒會。崔世安表示,明年施政重點是關懷長者及弱勢社群。他晚上前往北京,向國家領導人述職,期間會與中央部委官員會面,討論內地通脹對澳門的影響,研究穩定物價及食品供應。
回歸 11周年 澳門千人遊行爭普選(蘋果,21/12/2010)
逾 1,250人參加這次由大熊貓擔任主角的大遊行,不少參加者戴上大會派發寫上「普選」的大熊貓面罩,衣服貼上不同訴求的大熊貓貼紙。兩人扮成掛上「普普」和「選選」彩帶的大熊貓,帶領遊行隊伍從祐漢花園出發,經鬧市遊行到政府總部,表達爭取民主和要求改善民生等不同訴求。沿途吸引不少人駐足觀看,有市民更爭相與大熊貓拍照留念,有內地遊客無懼「普選」面罩,要求遊行人士轉贈紀念。
經濟成果 沒與基層分享
主辦者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說,中央政府送贈的一對大大熊貓,早前由澳門市民透過「公投」命名為「開開」和「心心」。他說,澳門市民同樣希望透過一人一票,爭取 2019年普選特首。他續說,澳門回歸 11年,經濟發展迅速。今年澳門稅收大增,可惜剛上任一年的特首崔世安,沒有與基層分享成果,現金分享更由過去的 6,000元減至 4,000元。他認為,澳門回歸以來的官商勾結、貪污、就業和民生等問題,必須普選特首才能解決。
今年五.一在互聯網號召青年網民上街遊行的「青年動力」,昨日再次上街,以「抗河蟹、爭公義!」為主題,挑戰向來鼓吹和諧社會的澳門政府。他們更特別設計「反河蟹」 T恤,不少市民即買即穿。青年動力成員阮佩嫦說,房屋問題是當今澳門青年最頭痛的問題,樓價急升,租金水漲船高。她又批評,澳門政府聲稱「拓展青年建言渠道」,實際上卻選擇性聽取非主流團體的聲音。
新澳門學社估計約 1,100人參加大遊行,但澳門警方點算有 1,250人,並動員 250人包括防暴特警戒備。遊行隊伍到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後和平散去。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抗河蟹、爭公義」—— 澳門青年動力參加回歸日民主大遊行說帖
房屋問題是當今澳門青年最頭痛的問題。社會文化司司長,以至行政長官都以自己當年年輕時作例子,來「勉勵」年輕人。可是,他們沒有留意到目前房價的高水平,不但讓年輕人供樓時間比他們上一代-包括各位政府高官-長得多,就算是只是想租屋居住,租金也會隨樓價水漲船高,怎不叫人生「何不食肉糜」之嘆?政府在履行二零一二年完成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承諾之餘,亦必須在二零一四年完成四萬個單位,以滿足長期輪候的基層以及青年人需要。
長遠而言,應建立「公共房屋發展基金」,以類似香港房屋委員會的獨立營運方式,為澳門市民提供基礎房屋市場。基金用之支付公共房屋的設計、建築及發售,政府提供土地以作支援。適當定價的公共房屋足以收回基金的成本有餘,鼓勵其永續發展。這樣做非但能滿足廣大中低層收入家庭的置業需要,更不會與私人發展商爭利,因為近年事實說明他們根本無興趣觸及「豪宅」之外的市場。就業方面,我們反對商界議員提出,讓非本地生畢業後留澳工作然後取得居留權的建議。這對本地生以及外地生都不公平:本地人固然失去留澳發展的機會,非本地生為取得居留權亦被迫接受低於市價的條件,而淪為廉價勞工。
青年參與社會方面,雖然政府在明年相關施政方針中聲言要「拓展青年建言的渠道」,但實踐上與期望出現巨大落差。雖然在諮詢組織中,一些非「傳統青年社團」成員以個人身分參加是一種進步,但在政府所舉辦的第二次「青年關心社會座談會」中,政府沒有像第一次公開登報宣傳,只是在前一天在網上由教青局發出通知,讓一些關心社會的「非傳統青年社團」,或沒有組織背景的青年失去參與的機會。這種「親疏有別」態度是一種倒退。
今年夏天,政府推出《因公法援》法案,嚴重衝擊澳門僅有的言論自由。其後新文本,刪除最具爭議性的第四條,又將主要官員、警察機關人員等剔除出保障範圍,可見這一切都是市民共同抗爭取得的,「沒有抗爭,哪有改變?」澳門社會面不再像昔日那般默默忍受。當然,爭取自由的道路仍然挑戰重重。電視台改革,政府聲稱維護新聞自由,但有記者因播出採訪錄音片段而被停職的事實在前,我們必須繼續監督相關單位。另外上月國家領導人來澳,有示威者被帶走,我們同樣不能接受,因為和平表達意見,包括不同意見的基本權利,是不容剝奪的。
今年五月一日,四百多名青年以互聯網為號召、破天荒走上街頭,以「增經屋促就業」、「關注青年困境」及「抗衡河蟹(偽和諧)文化」為訴求。此後,我們成立了「青動」,宗旨是「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半年以來我們就房屋、電視台改革、《因公法援》法案等社會問題舉行遞信、集會、討論會等活動,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今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青年動力」將參與「回歸日民主大遊行」。我們屆時在祐漢公園備有入會表格,歡迎大家即場報名,加入我們的行列。如果已有經購買我們設計的「反河蟹」T裇,屆時請穿上參加,另外我們現場會有T裇售賣。歡迎大家以另一種方式,支持「青動」繼續進行社會活動。期望大家的參與,一起為自己、為一個公義的澳門發聲!
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澳門有條件做得更好!
「澳門有條件可以做得更好!地方細細,錢好多,但如果再不正視現在的問題,澳門的未來會變成怎樣?」因為不滿賭場假招工, 阮佩嫦與一班志同道合的網友參加今年五一遊行,有誰會想到一位「90」後,才剛考完高中畢業試的女孩竟然跑上街頭,最後還站到媒體的鏡頭前變成這支自發遊行「新力軍」的發言人?「我是一個很大膽的人,朋友都說我膽子比腦袋還要大...哈哈...其實我們出來只是說事實,澳門街很多人知道這些事是真的,但都不敢說。基層市民經常被人壓榨,那批建築工人好像被人玩弄一樣,為何要給人家希望、轉頭又將求職信全部丟進垃圾筒?公義就是對的就說對,錯的就說錯,但澳門很多人都不敢。」
一次遊行,召集了一批散兵游勇,想爭取社會有更多改變的年青人。於是「青年動力」應運而生,大膽敢言的阮佩嫦更被推舉為會長。萬事起頭難,在會內年紀最輕,卻要扛起組織、協調和團結的責任,對剛踏出校園的阮佩嫦而言一點也不容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盲點,每次傾談都會令大家更明白對方的想法,最重要是多點包容和理性。我們會深思每次行動的效果和後果,不光是批評,更重要是提出建議。」一個初生的議政團體,無錢、無資源,僅靠一份熱誠和理念去維繫,最令她感嘆的並不是其他,而是社會上一股無形的壓力「高中畢業聚餐時,有老師對我說:我支持你!你做得好好,但奈何我的身份......我想,澳門即使是老師、清潔工也怕沾手政治會失去飯碗,找不到工作,怕會有後果。」
「青年動力」以街頭活動為主導,人家看來好似「幾激」,但走上街頭,原來並不為別的,全因資源有限,街頭活動反而是成本最低,最容易接觸市民的方法。「站出來至少可以做一個榜樣,讓更多人關心和知道這事,網上作用始終有限,很多人因為很多顧忌,有份工、有家庭不會站出來,還有很多人不會上網,街頭活動是最平又有效的方法。」自覺並不算「出位」,阮佩嫦認同,當越來越多人這樣做時,社會遲早會習慣。
面對升學之路,最終阮佩嫦選擇在聖約瑟大學修讀政府研究學系,「有想過讀社工或教育,但做社工,一次只能幫到幾個人,但一個好的政策,可以幫到好多好多人」,在阮佩嫦眼中,政治是一門複雜但「好靚」的藝術,似乎與一般人的想法相去甚遠。「政治靚在你要多聽別人的意見,一個決策要同時迎合很多不同類型人士的需要,要學習很多、聆聽很多,才能做得好。人每每有自身的盲點,一個好的政策正正要克服盲點和誤區,讓最多人受惠,這是一門講究妥協和平衡的藝術。」對於特區政府施政,阮佩嫦也有巧喻「聰明和有智慧最大區別是,聰明人會卸膊;有智慧的人會勇敢正面面對問題。我希望崔特首是一個有智慧的領袖。」
雖然外界對「青年動力」寄予不少期望,但阮佩嫦自言不會因此感到壓力,以一個初生的青年團體而言,他們的行動不求聲勢浩大、不求多、也不求經常曝光,而是實事求是地集中力量,對有價值的社會議題發聲,因為社會的未來建設,年青人不應缺席。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澳門新一代如何繼承抗爭傳統?(訊報,3/12/2010)
抗爭歷史
對當代澳門人而言,我們的處境是承自「一二‧三」事件。雖然由於《中葡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後確立的制度仍然被保留下來, 可是整個社會那更大而不可見於法律條文的運作方式,即以社團領袖代表民意,仍是一九六六|六七年間反抗澳葡殖民統治的成果。而在澳門回歸以後,原來已經在澳門華人社會佔壟斷地位的「愛國愛澳」人士的後代走到台前,靠「一國兩制」掌握實在的政治權力(相反,他們的經濟力量,除了地產業以外,不是已衰亡就是受到外來競爭挑戰)。從愛國和歷史的眼光而言,這些人確有其合法性。可是,面對正在發展的公民社會,他們有沒有做到與時俱進,而非安於原來的管治方式和制度安排不思進取?
澳門歷史的發展,也是與全球資本主義的發展密不可分的。澳門的經濟在一九七零至九零年代處於比較多元化的環境。當時全球處於冷戰時期,資本主義在亞洲的盟邦進行投資,首先是日本、韓國和菲律賓,然後是亞洲四小龍,澳門的發展已經是中國走向資本主義的前哨。此後,澳門資本家不但投資內地,如今澳門的經濟,無論是旅遊、金融等業,內地已經成為了主導因素。同時,無論在教育(大學的存在)、經貿、文化等方面,澳門的國際化程度又是數十年來最大的。
歷史教訓
至於在教訓方面,正如本期專題所揭示,澳門歷史上並不缺乏抗爭的歷史:從沈志亮到康有為、梁啟超,孫中山等人物,乃至「五‧二九」等群眾運動。可是, 自從六十年代以來我們的社會就處於一元化的空間,欠缺了當中的傳承。雖然在八十年代有過結社熱潮,但八九民運、「三化」等因素,引致年輕人流向政府,為新社團帶來打擊,傳統社團地位直到回歸前仍然穩固。另一方面,與香港很不同的是,澳門的社會抗爭,由於上述因素,欠缺足夠的分支互相支持。可以說,一切得從頭開始。當中,青年運動在這樣特殊的時代背景下,相信會是重中之重。
目前,澳門青年人的社會行動形式主要是訊息生產。正如十月一日的專題報導所言,互聯網的出現以及傳播技術的普及在這方面扮演了重要的作用。除了是批評時政的內容,例如是《愛瞞日報》、《吹水茶餐廳》等以外,網台也為年輕人在狹窄的大氣電波以外,提供了發言空間。當然,還是有新的青年團體的,當中比較突出的是青年動力:在五一遊行以後,他們半年來舉辦過討論會、遞信、發表聲明、集會等多種活動,取得一定的社會效果。
倡議式抗爭
另一種潛在的抗爭形式就是倡議,常見於消費者運動、社區運動等,通常稱為「杯葛」、「罷買」或者「拒吃」,運用道德勸說,刺激大眾思考一些看似理所當然的事,當中的權力關係,促進理性選擇自決,產生改變。事實上倡議在歐美,以至香港都頗為常見。其中比較近期的例子有反對捕獵鯊魚的「魚翅婚宴、人情七折」,而「罷吃大家樂」更成功迫使快餐集團放棄不公的計薪方式。相對罷工等硬性的行動,倡議參與成本較低,而且可有潛移默化之效。不過,倡議並不像正式組織對大多數非核心的參加者具強制力,效果多少會有稀釋。
澳門年青一代進行社會行動,面對的困難大致可分為兩方面:參與成本高,以及資源不足。第一點相信是澳門社會運動界的共同難題。雖然我們比內地幸運,通常不會因為參加社會行動而失去自由,可是較軟性的社會控制的確存在。最直接方式的就是以失去工作為威脅。澳門「行頭窄」,不單行業選擇少,而且無論本地或者外資,都與內地關係密切。可以說是結構性問題。與之相關的,是澳門地方小、人際關係密切,要進行一些與主流意見不一致的活動是會有壓力的。當然,澳門的年輕人通常早已「聽聽話話」,以便將來找到好工作。
資源問題
資源問題可以細分為三方面:資金∕物資、知識,和人際網絡。不同於傳統社團,每年有數以百萬計的資金經由澳門基金會注入帳戶,要進行獨立的社會行動需要自籌資金。當然,以目前社會財富增加,只要能做好組織本身,強調透明化工作,豐富形式,相信是比較容易的。從成本計算,以五一青年遊行為例,除了一些道具以外,製作宣傳單張相信就是最大的支出,總數相信不過一千幾百而已(接受媒體訪問,又加上互聯網,成本又減輕了一些)。
一個人不起來向不公義抗爭,其中一個原因是不知道問題的存在,就算知道了問題,認為要改變,也不知道表達的方法。後者尚且可以直接詢問政府部門,或尋求議員協助,但前者是需要學習的;而要促進社會發展,兩者都是需要在自身掌握以後,再教育他人的。前者在澳門尤其嚴重:澳門的青年進大學唸書,多數選擇工商管理或科技專業,對社會科學和哲學有興趣的可謂鳳毛麟角。加上與香港─澳門人知識的重要入口地─的交流在回歸後受到限制,就算是一個說話斯文的大學法學院院長都不能倖免,有改變社會志向的澳門人必須靠自身主動學習。幸運的是,現在互聯網時代,資訊尚算自由,要接觸其他地區的人事和觀點,只需要比較好的英語程度和會上網就可以了。
最後,人際網絡的建立對獨立的青年團體有很重要的價值。一來網絡是一種資源:傳播訊息固然需要網絡。有時需要認識一個想請教的學者,可能需要透過第三者介紹。又例如一個人要承受參加運動的壓力,有了互相了解、認同的朋友,可以得到所需的支持。二來,由於家庭、教育、現代通訊手段等因素,不同背景的年輕人加入一個真實的群體中,需要學習相處,並且懂得在共同目標下,求同存異、分工合作,以及維持一班更廣泛合作者和支持者,這本身對參與其中的每一位青年都是很寶貴的經驗。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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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澳門青年動力就溫家寶總理訪澳安排之聲明
一、是次溫總訪澳,在有其它國家領導出的場地加強保安是可以理解。但令人遺憾的是,無論是和澳葡時代還是回歸後歷次國家領導人來澳相比,是次警方的處理手法明顯大幅倒退。在示威者出發前書面表明會遵守遊行路線的情況下,警方竟然以「近日收到可靠情報,有人組織對澳門治安進行嚴重破壞的犯罪活動,以及危害地區安全」為由,扣留示威發起人,相關人士釋放後依然受到監視,直到總理離澳為止。
青年動力認為,這種做法是殺雞儆猴,對和平表達的人士作出恐嚇,手法令人髮指!
二、是次總理訪澳,當局精心安排,對香港社會人士和傳媒都重重設限,企圖讓總理聽不到反對聲音。其中阻止香港人入境的「黑名單」更似有不斷擴大趨勢。事實上自十月起有關注香港民生事務的社會工作者被拒來澳後,日益顯得警方引用之《內部保安綱要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當中的荒謬。根據事主向傳媒及向立法議員反映,警方對被扣留人士態度粗暴,有人手部受傷,亦有人手機被搶去。青年動力對於上述做法表示嚴厲譴責,促請警方尊重被扣留人士的基本權利。
三、歸根究底,要達致真正的社會和諧,並非單靠警察和對批評聲音的打壓就能達至。誠如總理在與社會人士座談時所提的,需要做到「廉潔高效、適度多元、改善民生、和諧安定」。青年動力期望特區政府能吸取過去經驗,在未來提高自身管治質素、認真解決社會問題、公平分配資源和權力,創造真正的和諧社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經典連載:阿林斯基《反叛手冊》(5)
時至今日,人類的激情已經滾沸得滲透了政治生活的一切領域,政治字彙就是其中之一。這些最為通用的字彙已經沾染了人類的創傷、希望、挫折。這些字彙背負了群眾的羞辱,用了這些字彙就會產生制約的、負面的、情緒的反應。即使是政治(Politics)這個辭,韋氏字典雖說其意義是“政府的科學與藝術” (the science and art of government),不過一般人卻以“腐敗”視之。諷刺的是,字典上說這個字的同義字是“謹言慎行、深謀遠慮、機智慧圓滑、聰明”等等。
更多請參看:http://nofalseharmony.org/?p=1008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訊報:青年網民議政形式upday 訪兩名網政青年—ESTHER & ISSAC(1/10/2010,節錄)
ESTHER是五月底成立的「澳門青年動力」的會長,是一名大一學生。她表示,成立「青動」目的是希望與年輕人共同成長,透過討論表達對社會的期望,多關注社會。回想當初組織遊行時,她留意近期社會上出現很多問題,也看到網上有很多年輕人說要發起遊行,但是沒有以年輕人為號召的隊伍。她認為遊行可以為同輩、為社會樹立一個榜樣,使大眾明白到這是一種反映意見的方式。所以因為這樣,也為了參加者的安全,他們當時沒有與工人全程同行。
「青動」在成立後,多次就房屋、言論自由等議題發起討論會以及社會行動,部份仍然是以互聯網作為主要動員工具。當問及網上動員的成效,ESTHER也承認當中有利也有弊。網上動員水分多,可是這種方式成本低,不需要花很多的時間,而且還可以接力分享。到底動員的成敗在乎獲邀參加的人的興趣。至於行動的成果,ESTHER直言不會期望馬上見效,最重要還是鼓勵參與,「讓人們看見問題,不要等到落實了再來抱怨。」對於近期一些爭議性大的社會政策,政府面對民意壓力又收回的做法,她質疑官員制訂政策時沒有考慮周詳,推出時沒有足夠溝通,解釋又不清楚,這種兒戲的態度到頭來會損害政府的形象。
五一遊行訴求青年訴求的一個主要對象,是澳門的主流媒體。ESTHER表示,除了某大報外,其他對「青動」普遍都有好感。就算是被重點批判的澳廣視,她也發現相對於五一的訪問亂七八糟,已經有改善。她也看過「茶餐廳」系統短片,覺得頗為有趣。展望將來,ESTHER希望可以學習主流媒體好的形式,推出自己的媒體項目。如果是對社會有益的,她也樂意與同道合作。
華僑報:「青年動力」為施政獻策(20/10/2010)
阮佩嫦接受訪問時表示,回歸以來澳門經濟總量雖然大幅度增長,但經濟單一化、樓宇價位高企、教育質素跟不上社會經濟發展步伐,以及年青人就業面窄等問題也困擾著澳門。
她希望今屆特區政府能在未來的施政方針中注意到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努力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她表示,目前單一化的經濟模式對外依賴性極強,一是外圍經濟環境有所變化或低迷,能否保證澳門有足夠的財稅收入,以及保障相應的就業職位?因此,希望政府在財政能力豐厚的情況下,投入相應資金催生或扶持相應的新產業,例如文化創意產業、會議展覽業等。
二是繼續興建大量的公屋。她指出,由於種種相關的因素,導致私宅樓價大幅度調升,使得包括中產階級在內的廣大澳門民眾都只能望樓興嘆。雖然特區政府在民間壓力下承諾二0一二年建成一萬九千個公屋,但目前的相關進度令人懷疑相關承諾能否如期兌現?此外,當局最近推出的「十招」,實質的成效可能事與願違。希望當局能清晰地了解到,抑制樓價最好的方法就是大量興建公屋。除此之外的其他措施,要嘛成效低,要嘛則是無作用。
三是推動教育接軌國際。她表示,由於私校為主等原因,澳門的教育質素參差不齊情況十分普遍,尤其是整體教育質素距國際水平還有一定差距。希望政府有相關的指引,推動私校的教育模式、教科書、統考機制等盡可能與國際社會接軌,為澳門邁向國際化發展培養各種各樣的人才。
四是激勵青年人創業,她表示,目前單一化的經濟結構,導致大多數年青人熱衷於「政府工」或「博彩業」這兩種收入較高的行業。此一現象並非好事。因此,希望特區政府能有相關的政策性指引,激勵更多年青人創業。
據悉,「青年動力」是一個青年學生為主的新社團,目前,該會有成員數十人。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澳門青年動力」嚴正聲明
而facebook群組"澳青八十後",簡稱"澳青",負責人為陳華強,是一網絡社交群組,屬於聯誼形式平台,尚未在澳門登記註冊(或正進行中),兩者不存在任何性質上的相關聯繫。
澳門青年動力對每次的社會行動之經費開支,均嚴謹審核,並記錄在案。特以此聲明,向公眾澄清兩會之分別,及澳門青年動力之捐款用途。
此致
澳門全體市民
澳門青年動力會長
阮佩嫦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澳門青年動力章程上政府公報啦!
澳門青年動力章程
第一章
總章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澳門青年動力”。英文名稱為“Macao Youth Dynamics”。英文簡稱為“MYD”。
第二條——本會是一個非牟利團體,宗旨是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從略)。經理事會同意,本會會址可遷至澳門其他地方。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凡認同本會宗旨,且不會作出對本會聲譽受損者,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同意,即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權利
(一)參加會員大會。
(二)參與本會的活動。
(三)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六條——義務
(一)遵守章程。
(二)繳交會費。
第七條——如違反本會章程或破壞本會聲譽之言行,得由理事會按照情節輕重予以勸告、警告或開除會籍處分。
第三章
組織
第八條——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其設主席一人,秘書一人。
(一)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會員大會之召開日期最少提前十天通知。
(二)批准及修改章程。
(三)選出及罷免理事會成員及監事會成員。
(四)聽取和審查理事會工作報告、財務報告、監事會報告;決定會務方針。
第九條——理事會
(一)理事會由五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財務及理事若干名,每兩年改選一次,理事長只可連任一屆。
(二)理事會由理事長隨時召集會議,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的立場。
(三)執行會員大會所有決議。
(四)研究和制定本會的工作計劃。
第十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由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設監事長,監事若干名,每兩年改選一次,監事長只可連任一屆。
(二)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決策及工作活動。
(三)審核本會財政狀況和賬目。
(四)提出改善會務及財政運作之建議。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一條——經費來源主要由會員繳交之會費及社會熱心人士和各公私營實體之贊助。
本會只接受無附帶任何條件之贊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香港南華早報對公職法援的報導
Macau's chief executive will be able to apply for legal assistance from the government if he finds himself being taken to court over his public duties, according to a bill under scrutiny by the city's Legislative Assembly.
It has caused widespread debate and outraged some critics, who fear it will be another piece of legislation that curbs freedom.
The bill, the Implementation of Judicial Assistance to Civil Servants, offers the same protection to senior officials, all civil servants, prosecutors and judges. Retired public servants - if their previous public duties cause them legal problems - are also entitled to the benefits of the new law.
Under the bill, public servants can apply for legal aid if they become victims of acts of threat or revenge, if their lives are under threat, if they are hurt, or their freedom and assets are under threat in connection with their public duties.
The chief executive would have the power to approve all such legal aid applications, including his own. He would also be responsible for deciding the amount of legal aid to be granted to each applicant.
Last year Macau approved the controversial national security bill, which prohibits treason, secession, sedition and subversion agains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r theft of state secrets. It also prohibits foreign political bodies from conducting activities locally or establishing ties with local groups. Offences under the law are punishable by 10 to 25 years' jail.
Macau officials stress the bill is essential to offer legal protection to all public servants to ensure they can do their work without fear. A government spokesman said it would listen to public views and protect civil liberties according to the Basic Law.
Journalists and activists are unconvinced. The Macau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has called it the world's most draconian law on curbing a free press. It is a severe blow to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of expression. It will create a chilling effect and weaken the media's supervisory role, association spokesman Lee Kong said.
Macau lawyer Miguel Fernandes questioned the rationale for extending protection to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principal officials. Our government should be transparent and officials should be open to criticism. It is a big question, whether the law will silence criticism against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his officials.
I agree our public servants have to be better protected when carrying out their public duties. The problem is how to differentiate protecting public servants from abusing privileges, he said.
Lawmaker Kwan Tsui-hang was concerned that the bill would jeopardise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as it covered judges. They will have to seek the chief executive's approval to get legal aid.
Jose Coutinho, a legislator and former civil servant, opposes the bill. It is an excuse to give senior officials unlimited financial support to sue those critical of them. Junior civil servants don't like this law. It is completely unnecessary. If they are sincere on helping junior civil servants, they should strengthen their support when they face trouble. The whole thing can be done without a law.
Un Pui-seong of Macau Youth Dynamics said the bill was unacceptable. The biggest problem of the bill is it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use public funds to sue the general public. It is sheer power abuse.
Un and her friends will organise protests when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resumes sitting in mid-October.
Public uproar prompted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to extend discussion on the bill. It will continue to examine the bill in October.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was originally due to enter its final stage before the assembly adjourned for the summer.
Heavy criticism has already forced the government to drop a clause that allows public servants to use legal aid to protect their honour, which would allow officials to sue others for defamation by using public funds.
Lee of the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called the amendment cosmetic. [The fact] they can't use public money to sue us for hurting their honour doesn't mean they can't use the same law to sue us for causing them emotional pain, or other excuses.
Copyright (c) 2010.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Publishers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報章報導摘錄三
澳門青年動力 (下稱「青動」) 昨午在中區玫瑰堂前地舉行「抗魔鬼,廢惡法──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持續有數十名市民、旅客圍觀,大部份的參加者極不滿方案,他們認為「錯哂」、「開倒車」、「公務員將會較市民高級」。「青動」要求撤回「官告民」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下稱「公職法援」) 法案。
三名穿上黑衣、打扮入時的青年接受訪問,他們的第一句回應說:「錯哂」,法案等如要市民自掏腰包,把自己的金錢交給官員控告自己:「公務員將會較市民高級,法案完全無平等」。他們認為,法例通過後,就算最終被判無罪,也會對市民造成很大的滋擾。
青年集會反「河蟹」
一名穿上「反河蟹」衛衣的「青動」成員向途經的外籍旅客介紹法案,他表示,大多數旅客聽到「官用公帑告民」都覺得詫異。有駐足的香港旅客認為,法案有損人人平等的原則,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大學生陳同學擔心,「公職法援」將行政權力擴大,慢慢變成行政霸道,為所欲為,社會的監察力量會日漸減弱。
多年在職的馮小姐表示,「公職法援」法案的通過是「開倒車」,其他地區的立法是令社會越來越進步,澳門的卻是退步,特區政府越來越似「強權政府」。她認為市民不應讓法案通過,否則官員將來可以零成本控告市民,所以,要在通過前站出來反對。
高天賜:居民無好日子過
多名議員在集會中發言,來自公務員界別的議員高天賜直言,政府現在是製造了一個「怪獸」出來,讓基本法規定的人人平等、三權分立等被破壞。另外,當中的「官告民的第四條」只是冰山一角,還有許多「魔鬼」,例如第一條和第十五條等。他認為方案一定要收回,不然「澳門人無好日子過」。
吳國昌指騎劫公務員立心不良
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上屆政府也有撤回整個法案的先例。他認為政府立心不良,騎劫公務員的意願,因為,大部份公務員不是希望主動用公帑控告市民,只是希望被控告時得到法援辯護。公眾揭露法案的問題後,吳認為陳麗敏的處理手法是火上加油,態度傲慢。議員區錦新雖支持法援因公務而被告的官員,但官告民則絕不能接受,他建議撤回方案並考慮以行政訴訟法典的模式去重新立法。
集會開始時,兩名青年抬著一個象徵「盾牌」、「棺材」、「信箱」的木箱進場,「盾牌」表示他們決意捍衛言論自由,參加者也為「言論自由先生」默哀,「青動」更呼籲集會人士把自己的心聲寫在紙上,並投入「信箱」,喻意凝聚和壯大市民的聲音。
在場的參加者也高喊「助官告民,令人髮指」,「自由倒退,須停止」,「公帑告民,為虎作倀」,「惡法可恥,全民皆知」,「公職法援若推行,法律面前無平等」,「捍衛自由,無後悔」,「告民惡法,需撤回」,「惡法無良、鋤弱扶強」,「公帑告民,真可恥」等口號。
「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報章報導摘錄二
澳日: 青年團體簽名反對公職法援
澳門青年動力昨舉行“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要求政府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以保障言論自由,同時落實多項措施,保障前線公務員。多位立法議員出席集會,認為公務員本身已有公權力,法案條文可能加重官民之間的不平等。
澳門青年動力十多名成員昨日下午五時在玫瑰堂前地舉行集會。該團體代表在場發表聲明,將名為“言論自由、浩氣長存”的一個“郵箱”抬到現場,隨後向郵箱獻花,並邀請居民寫許願信投入郵箱,收集居民的簽名。青年動力表示稍後會將郵箱遞交政府。
主辦團體要求政府撤回“公職法援”法案,並修改《行政訴訟法典》,在尊重三權制衡原則下,為基層公務員因執行公務遭到起訴提供司法援助。
立法議員高天賜、區錦新、吳國昌應邀出席活動,他們認為“公職法援”法案第四條存在“官告民”,促請政府撤回第四條文,甚至收回整個法案。並認為公務員本身已有公權力,第四條文只會加重官民之間的不平等。“公職法援”法案不僅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甚至有可能將公務員及市民推向對立面。
參與簽名的馮小姐認為法案威脅言論自由,應收回法案。“九○後”馮姓大學生表示,社會矛盾逐漸湧現,現時居民已經不再是“隻眼開隻眼閉”,而是“睇實”政府的行為。他指現時已有法律為居民提出起訴,毋須為公務員量身訂做司法援助制度。
市民:青年動力促撤公僕法援法案
澳門青年動力昨日舉行「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要求政府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下簡稱「法案」),主辦單位覺得當局沒有說明公務員訴求,原意不一定只為期望於執法時更為暢順,公務員不一定因為沒有司法援助而不積極工作。
集會昨午在板樟堂前地舉行,澳門青年動力抬出一棺木模型代表本澳言論已死,期間吸引不少市民和旅客駐足觀看,並不時有人上前簽名支持。
澳門青年動力負責人阮佩嫦接受訪問時指出當局沒有說明公務員訴求,原意不一定只為期望於執法時更為暢順,公務員不一定因為沒有司法援助而不積極工作。她亦聽聞有低層公務員不贊成該法案,擔心高層官員會利用公帑控告他們。
參與集會的議員區錦新表示:法案原意為被告的公務員提供司法援助,做法十分公平和合理。然而,法案竟然可利用公帑告市民或實體,導致官與民之間產生不平等,他不能接受若官員與市民遇有衝突時,官員可利用公帑告市民。
他反對法案中的第四條條文,與澳門青年動力要求政府撤回該法案不同。
法案打壓言論自由
議員高天賜指出:法案影響三權分立,若法官要求司法援助,需經行政長官批准,令三權分立沒有獨立性。此外,法案打壓言論自由,令市民不敢批評政府。
議員吳國昌認為應取消法案中第四條及相關條文,甚至撤回法案,可以另外單獨立法,甚而修改《行政程序訴訟法典》,將公務員執行公務時遇上訴訟的司法援助加入其中。
他建議行政長官主動介入解釋該法案,因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推介該法案時並不清晰,且特首應趁立法會休會期間,主動取消相關條文,更應撤換陳麗敏行政法務司司長職務。
(附圖為濠江日報報導)
「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報章報導摘錄
澳門青年動力在玫瑰堂前地集會,要求政府撤回公職法援法案。他們指,政府提出這法案是加劇公務員與市民之間的對立。該團體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法典》,在尊重三權制衡的原則下,為基層公務員因公務遭起訴提供司法援助。
加劇公務員市民間隔膜
10多名澳門青年動力成員在玫瑰堂前地集會,指政府在六月下旬提交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俗稱“因公法援”或“公職法援”),當中第四條對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影響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爭議。在輿論壓力下,政府只收回第四條第二款中“名譽”二字,並未撤銷第四條。
集會者手持標語,部份抬住代表言論自由的小棺材,放在集會地點,又向在場人士派發菊花,放在棺材前,並默哀3分鐘,象徵言論已死。
青年動力會長阮佩嫦認為,官員用公帑告民,十分離譜。她指政府曲解公務員的訴求,現時的公職法援法案也得不到公務員完全贊同,因為有低層公務員擔心高層公務員利用這法例來控告他們(低層公務員)。她認為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在事件中的表現令人氣憤,如“公務員待遇更好,恨唔到咁多”等,這言論加劇公務員與市民之間的隔膜和對立。
華僑:抬棺示威指出官告民惡法不撤澳言論自由必亡 青年團體示威要求撤惡法
澳門青年動力昨日下午在中區玫瑰堂前地舉行「撤回惡法,官民平等」的示威集會,要求特區政府立即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他們抬出既似盾牌又像棺木的道具「言論先生」,並讓與會者獻上黃色菊花,以寓意若惡法不撤,澳門言論自由會死亡之意。包括參加集會的青年人和網民以及市民分別簽名和寫留言來表達反對「公職法援」法案。有市民更批評,該法案的「官告民」條文對市民極不公平,且更是令澳門倒退,立法會絕不可讓其通過。
在示威集會開始時,與會者首先默哀三分鐘。青年動力指出:公職法援若執行,法律面前無平等;助官告民,令人髮指;公帑告民,為虎作倀;自由倒退,須停止。又不時高呼:「言論自由,浩氣長存!」
青年動力負責人阮佩嫦表示,法案在公務員中也不是全得到支持,當中有低層公務員對她說不贊成立這條法例,驚被高層告他們,有的公職人員也不贊成,如此何來聽取市民意見立此法例呢?」她又批評司長陳麗敏的態度,似是「公務人員是巴閉哋,講明理由可告你就告你,好似以牙還牙,令到市民與公務人員會有很大隔膜。」
四位直選立法議員包括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及陳偉智,亦有參加集會,支持青年人表達行動。而吳國昌在發言時就促請行政長官崔世安加入事件,當中正式再修改法案,撤消相關「官告民」條款;又或撤回整項法案,以修改行政程序訴訟法典。他又指,政府的「官告民」條款是騎劫了公務員意願,因為之前公務員團體並沒有要求個人以公帑主動去告第三者,而法案卻容許包括高官在內全體公務員告第三者,若如此則會做成很嚴重的後果。吳國昌認為,作為行政長官主要助手的行政法務司長陳麗敏在這件事上的責任非常之大。又指特首崔世安應考慮撤換行政法務司長。高天賜在發言中亦批評,「官告民」條款這個「大怪獸」是行政法務司長搞出來。他又呼籲市民監督立法會如何處理法案,關注議員的投票取態。
參加集會或路過市民都表示,反對「官告民」條款。有八十後網民范先生指出,這是涉公平問題,「公務員福利薪水都比市民都多,為甚麼還可得到公帑支援告市民?」又表示「驚將來公務員唔知會掂樣告市民」。
一位路過街坊吳太在聽了集會上各發言後亦加入簽名反惡法,她表示,簽名是為了爭取自由,官民要平等,澳門要進步。
參加集會的馮小姐指出,一定要廢除整項法案。她批評這項法案太離譜,「如果澳門再這樣搞法的話,會愈來愈退步。亦愈來愈似強權的政府。」
市民羅先生在集會留言,要求廢惡法,他對記者表示,法案完全不平衡,一方是以高壓手段來壓制澳門人民在基本法享有的言論自由,這不是公平做法,「市民資源是無法同政府抗衡。」他又為澳門青年一代敢於出來發聲表示高興,故特別到集會支持。
在內地讀書正放假回澳的「九十後」彭先生認為,現在澳門人再也不會隻眼開隻眼閉,法案對市民不公平,亦不應特別為行政長官、高官及公務人員量身訂做「告市民」法案;又指法案只會令市民對政府更不信任。◇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青年團體聚焦地債問題 小組重申未批出新城區土地
15/8/2010
在新城規劃第一階段最後一場公衆諮詢會上,不少青年團體代表的焦點集中在五幅新填海土地的使用、會否用作“還地債”等問題。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成員、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周惠民強調,政府定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向公衆交代新城填海區的用地情況,重申政府現未有批出新城區的土地,強調所有安排會以維護社會發展及利益為前提。
批評政府表述含糊
本澳土地資源緊張,新城填海區的出現為澳門提供持續發展的條件。正當社會熱烈討論有關土地的規劃及使用時,有居民關注政府會否用新填海土地償還過去因發展需要欠下的“地債”。昨日多個青年團體代表出席公衆諮詢會時,就關注到有關問題。
新青協代表認同“有借有還”,但批評政府在“還地債”問題上一直含糊不清,時而指出未有任何土地批出,時而表示需要“還地債”。認為在未明確新城填海區土地數量的情況下,居民難以表達意見,擔心當大衆有好構思時,才被告之土地已留作其他用途。期望政府在新城規劃上能公開“地債”的資料。
澳門青年動力代表梁先生指出,現時面對樓宇高度限制、舊區發展及文物保護等問題,只有盡快出台“城規法”,才能避免新城區內出現超高樓、任意開發土地等問題。另一代表胡先生建議在新城土地拍賣時,加入包括環保、限高等條款。
先規劃再共同思考
有與會者指政府介紹新城規劃時,未有交代一些計劃出售、償還的土地,建議政府應為新城用地訂定明確的指引。
周惠民回應表示,基本法規定澳門所有土地屬中央所有,澳門特區政府只是使用及管理,故政府定會嚴格按法律規定及優先以公開拍賣方式,處理新城填海土地的批給。
因應社會發展需要,政府過去確有借用私人業權土地。據基本法規定,徵用財產後須作出等額償還,因此政府須按當時情況以土地換算方式補償,但強調整個過程定以維護社會發展及利益為前提。重申新城填海區的土地現仍未批予任何發展實體。
工務局城規廳高級技術員羅瑾瑜明白社會關注償還土地的位置及面積等問題,指出由於新城區規劃仍在諮詢階段,政府期望先考慮社會各界的需求,然後再考慮及檢視還有多少土地可供公開拍賣或“還地債”。指即使考慮有關問題,亦須要先有初步規劃方案才有討論基礎,屆時可能得出不能用新城填海地“還地債”的社會共識。至於償還土地以甚麼形式、甚麼位置,政府都會以社會最大利益考慮,但亦須要社會的共同思考。
市民團體關注土地利用還地債及立法規管等問題 新城規劃以公眾利益優先
華僑報
15/8/2010
【專訪】新城填海區規劃首階段公眾諮詢最後一場公開介紹會,昨日有超過五十名市民出席,當中主要是青年團體和宗教組織代表參與;而多名青年代表關注土地利用及還「地債」等問題,更提出必須立法規管。政府官員重申,有關問題將以新城規劃方案為基礎,遵從最大公共利益下作出處理。此外,宗教界人士就關注到如何保護澳門文化問題(見另文)。
新城填海區規劃首階段公眾諮詢於本月十八日結束。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成員及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周惠民表示,政府會在今年第四季度,將是次諮詢活動所收集到各方面意見結集成冊,再公開讓市民討論及提出意見。
問及當市民意見與發展商意見出現對立時,政府如何處理?周惠民表示,在今次首階段的諮詢活動,就是由不同專業團體、專家及市民都提出廣泛意見,至於如何平衡,「我們會遵循城規角度考慮。利益博弈一定存在的,當中我們會以公眾利益為優先、社會設施(為前提)來考慮問題,盡量滿足社會需求。
在會上,多個青年團體代表從不同層面提出了意見。當中,澳門青年動力代表強調,必須立法規管城規。他指出了一些不正常狀況,譬如新填海區B地段卻是先於中央批准前已經完成填海造地工程;又有豪宅「僭建」加高後政府才公佈批准,還有東望洋超高樓趕在政府制止前加快建多幾層;亦有南灣C、D區政府尚未公佈批給卻已有發展商作出本身規劃了。因此,必須有立法規管下清晰城規,否則今天講的原則到時都會被推翻。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代表批評此次的詢諮文本的內容太空泛以及資料不足。該團體亦關注到政府在土地批給問題,指出需要首先解決法律滯後問題,第一要草議《城規法》解決特定土地的用途,第二要修改現有的《土地法》,在法律的基礎上成為土地發展及審批委員會,專門評定土地的使用個案,綜合有關公共需求、商業利益及可持續發展等元素後進行評分,尋找出最能滿足社會利益最大化的方案進行土地審批。
新青協亦關切到「地債」問題,指出:政府在此問題上一直都表達得含糊不清,一時又話未有任何一塊土地已批出,一時又話需要還「地債」,在未明確土地數量的情況下,市民難以表達意見。因為你試想一下,政府現時熱熱烈烈地要求公眾對新填海提供意見,但當市民真的有好的構思時,隨後告知原來土地已留有別的用途,那豈不是在玩弄市民?所以希望政府在城規的工作上能公開「地債」的資料,令大眾知道還有多少土地是留給澳門市民的,積極面對公眾的質疑,而並不是模糊大眾的視線。
思匯網絡認為,新城規劃要以澳門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目標為準,亦提出了賣地批地問題,指諮詢文件並沒有交代一些政府計劃出售或還地予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同時,在諮詢文件提到A、B、C、D區規劃會有商往樓房的規劃,但質疑政府過往大多數是內部批給,沒有公開賣地價格,這亦是造就了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並要求政府公開在出售或還地予私人發展商時有哪些原則?「否則市民唔知,亦無所適從。」
思匯網絡還指出,新城填海完工後將有大量的基建工程進行。澳門政府在近幾年在批地,基建上都有不同的弊處。例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的嚴重超支: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超支百分之八十一點六,總開支達四十四億元,已佔政府一年開支的三成。其中場館超支百分之五十點六。未來的基建項目中,澳門政府在批地私人發展商及承辦基建有哪些新條款來確保政府公帑能用得其所,將會是現今澳門市民其中最關注的問題。◇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14/8/2010正報:青動明集會反惡法
澳門青年動力理事李國強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在先進的國家或地區根本沒有官員以公帑控告市民的:「法案一旦獲立法會通過,特區政府便進入獨裁的年代。」他重申:「我們的立場是全面推倒法案」。他質疑政府憑甚麼數據,怎樣科學決策,以致制出這法案?在立法過程中,李國強認為政府只是「單向思考」,單方面設法維護公職員,不考慮公眾的接受程度,挑起強烈的「官民對立」。
對於政府公布刪除「第四條」中「名譽」二字,即保留其他「官告民」的條件,只是官員不能因名譽受損而用公帑控告市民。澳門青年動力會長阮佩嫦稱,在輿論的壓力下,陳麗敏表明名譽兩字很抽象。那麼,為何當初要把「名譽」放進法案中?原先就不應該放進去。阮表示,只刪除二個字是不足夠的,仍然是不能接受的,那條例仍是不公平的,因為,官員仍可以公帑控告市民。
李國強認為,政府刪除二個字,更令我們覺得這是一場「硬仗」。早前,反對法案的訴求是非常清晰及強大的,大部份反對者要維護言論及新聞自由,有些要求刪除第四條,另一些爭取撤回整個法案。現時,政府刪除「名譽」二字的手法,可平息大部份的反對聲音,對眾多的反對群體進行分化,減弱來自社會的壓力,所以,「青動」更要加大力度,堅持抗爭到底。
雖然,政府聲稱公職員對法案已有共識,但是,李國強認識的公職員,尤其有警員,均表示不會因為「公職法援」的通過,而放膽加大執法力度。另外,有基層公職員向阮佩嫦反映,他們不贊同「公職法援」法案,他們也害怕自己被高層的官員用公帑控告。阮問:「究竟這法案是保障哪些人呢?是保障全體公務員?或是保障小數當權的官員?」
澳門青年動力將在明日下午五時至六時半,於中區玫瑰堂前地舉行「抗魔鬼,廢惡法──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青動」在社交網站 facebook 開設該活動的專頁,直至昨晚截稿前,已有二百五十多人表示出席集會。有網民留言:「我會到場支持。社會行動是有需要做的。」另外,有五百七十多人加入另一名為「反對用公帑告民,請停止成立惡法」的社交網頁。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撤回惡法保言論自由 落實保障前線公務員 澳門青年動力就《公職法援》法案之聲明
政府在法案「理由陳述」中,開宗明義指出是要「完善提供公共服務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的保障」。我們要強調的是,各行各業人員在工作時,都要面對各種壓力和困難,公務員的薪酬待遇比在私人機構任職的優厚,這優厚的薪酬待遇意味著公務員要承擔更大責任。在澳門公民權利意識日益高漲的今天,市民強烈要求公務員工作時發揮公僕精神是情理之中,當如遇到公共事務不平之處市民言詞激烈批評地公務員更屬正常之舉。在《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所提出的各種情況例如人身安全、重大財產等,除了名譽屬於半公訴罪外,其他皆屬公罪。若有人受傷害,檢察院作為政府的代表,有責任為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澳門居民提出起訴。故此,根本無需《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專門地為公務員再提供此一「保障」。
倘若政府強調《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是備而不用,於是便在立法會內強行通過並正式成為法律,公務員固然可以因此得益,但法案生效後在社會上產生的自我審查效應,對公共利益卻造成極大損害,有違反現代政治中公務員服務市民的倫理,破壞澳門國際形象。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按此法律取得司法援助,使官告民輕而易舉,這種耗費公帑保護官僚之舉,在新加坡乃至內地亦未有為之。儘管政府稱聲刪除第四條第二款中「名譽」二字,以求消除對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巨大威脅,但本法案仍然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理保護」等重要法律原則,更因法案可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給予(第八條),這種繞過司法部門自行其事的做法,從根本動搖了「三權分立」的基本政治體制。
為此,澳門青年動力向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要求:
1. 立即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
2. 修改《行政訴訟法典》,在尊重三權制衡的原則下,為基層公務員因公務而遭起訴提供司法援助機制;
3. 就是次立法的導火線,即公務員,特別是具專業資格的公務員與市民之間的爭端,政府應立即為現有及正進行立法程序的職程制訂有效、具公信力的投訴、仲裁及上訴機制,並在未來制訂其他職程時包括上述機制。
欲了解更多可參考下列網頁:
法案:http://www.al.gov.mo/proposta/fun-pub/proposta_cn.pdf
理由陳述:http://www.al.gov.mo/proposta/fun-pub/nota_justificativa_cn.pdf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公帑告民真可恥,自由倒退須停止
公帑告民真可恥,自由倒退須停止
「官告民,未曾聞,自由倒退醜死人。
塵泥抆,最夠狠,狗吠強辯答質問。」
——豆子
如果你不知道何為強辯,相信近日看過澳亞衛視的你對這個詞彙有深刻的體會。愛瞞正苦對於被「譽為」「魔鬼細節」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第四條的抗辯理極為有趣;甚麼「公務員待遇比較優厚」、「xx條例已經保障新聞自由」,當然還有官腔中的經典一句「這是假設性的問題,我不能回答」,成為一時佳話,使澳門市民人心惶惶。
早在六月下旬正苦已經向立法會提交了《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這份旨在提供法援給公務員和官員的法案顯然是有官官相衛的嫌疑,澳門市民也見怪不怪,但最令人髮指的還是第四條所說的若公職人員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自己的「名譽」因執行公職而受損,則可申請法援控告相關之市民及傳媒,結果造成變相打壓言論自由,使市民人心惶惶。
甚麼行為才算是使一個公職人員的名譽顯然受損呢?相信各位澳門市民也覺得澳門技安那種「具有澳門特色的」「煲冬瓜」極具娛樂性,但在這法例之下,你對吹水安的公然取笑已經可能構成對他的名譽造成損害。結果他可以一毛錢也不付的申請法援去告你誹謗,而你呢,如果你夠幸運,夠窮的話,還可以申請法援請辯護律師;如果你不幸太富有的話,你就只好陪正苦去法院「燒銀紙」。結果法案對傳媒和市民造成心理壓力,使他們在發言時畏首畏尾,自動作出自我審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變成鳥籠裡的自由。
這就是為甚麼連愛瞞日報這些最愛暪的報紙也忍不住在近日吵嚷。事實上幾乎所有傳媒多多少少也有批評這條直接衝著新聞自由而來的惡法。可惜的是,目前我們卻不見得市民對這項如此可怕的惡法有強烈的反嚮。這不僅只是「劍懸傳媒頭上」,而且還是「劍懸市民頭上」。以後我們連茶餘飯後取笑某官員的羞行或是批評官員和公務員的惡行都可能面對被對方以零成本起訴的威脅。說不定將來你說一聲「笨忍走音」的普通話也會被當成是顯然使吹水安的名譽受損而無故惹上官非。中國人說「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但只要此惡法一通過,官門可能就會成為你的家門。
用公帑援助狗官控告市民,實在是全球駭人聽聞。用惡法限制市民批評狗官,真的是令人髮指。這就是為甚麼我們提出「公帑告民真可恥,自由倒退須停止」的口號。言論自由是我們天賦的權利,豈容受一條惡法公然作出打壓!因此,請大家在8月15日,為自己發聲,出席下午5:00由青年動力在玫瑰堂前地(靠近議事亭前地)舉行的反對官告民惡法集會。公帑告民真可恥,自由倒退須停止!
p.s.若有人問你惡法惡在何處,你可以參考以下論點作出解釋:(選自新華澳報):
1. 法援旨在保障弱勢社群透過司法機制尋求公道;公職人員豈能視之為弱勢團體,他們何德何能接受法援?
2. 雖然正苦辯稱《出版法》已經保障言論自由,但是公職人員可以利用零成本告民(連上庭都可以豁免上班),而我們卻要付上時間和金錢陪他們燒銀紙,「即使最終勝訴亦是慘勝」。結果誰敢冒著傾家盪產的危險說話開罪公職人員?這觀點連曹其真都在一定程度上認同:
3. 法案第四條第二款指出申請該法援之理由為「尤指有強烈跡象顯示申請人為具恐嚇或報復性質犯罪行為的受害人,且有關行為侵害到其生命、身體完整性、自由、名譽或相當巨額的財產。」,實為刑事範疇之事,可由現有司法機制去處理,根本無需司法援助去主動起訴加害人。「公務員若認為『名譽』被侵犯,遭誹謗或侮辱,可根據刑法典透過向執法機關『告訴』由檢察院追究。涉及刑事的案件由檢察院為負責。」
4. 若設立官告民的機制,一把「『達摩克利斯懸劍』已懸在傳媒或市民的頭上,誰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會落下來。」這將為市民和傳媒構成心理壓力,導致自我審查,變相打壓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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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政府慢到嘔,青年促起樓!
2010年6月20日 星期日
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
[報導輯錄] 動力論壇 - 我們的澳廣視:點算?
澳門青年動力舉辦座談會,探討澳廣視以至本澳媒體的發展方向。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認為,澳廣視現時最大的問題就是存在河蟹文化,即製作的新聞反映不到現實情況。與會的議員吳國昌建議,應從體制上改革澳廣視,包括制定公開約章、全面撤換董事局,引入更多專業代表等,增加透明度。澳大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則認為,要令澳廣視發揮作為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首要修訂相關法律及澳廣視內部規章。
華僑報:外界對澳廣視策發組寄望高
【專訪】澳門青年動力昨日在牧民中心,舉辦「動力論壇——我們的澳廣視:點算?」座談會,邀請到立法議員陳偉智和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與參加者就澳門媒體發展方向作討論。
有與會青年憤示,澳廣視為官服務的性質,似乎是公開的。而即使澳廣視發展策略七人小組的成立,其作為、目的意義在哪?也沒有一個成員肯願意出來說明未來行走的方向。指作為市民,感覺不到政府有任何興趣,動機去改革,而澳門居民,也無能力去迫使政府作行動。他希望小組不要自身投向河蟹,但是否獨立?又見仁見智。
另有參加者希望能有一份民間報告,顯示市民的期望,即是探討民間對公營廣播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檢討現在的營運狀態,究竟哪一環節出了問題,是制度或任人不善?應否予以責任追究,都要有所探討。
昨日會上,很多人講到公營傳播機構的社會責任,公平、正義、客觀、多元的節目,為市民服務的媒體、發揮監督政府功能的媒體,澳廣視值幾多分?點算?
有人直言節目不堪入目,評價低得可憐。而民間廣播在澳的發展,存在空間,也引起想像。
點算?一個前澳廣視技術操作員昨日盡訴心中苦,坦指過去離開的前輩,大多是年青的,因為他們在公司,很快地發現了種種不公現象,發現了很多身為打工仔打工的目的,如學習,進升、滿足感等,是沒有的,不存在的。而所謂機會,不是留給有準備的人,而是留給有關係的人。
「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表示,公眾關注澳廣視現時最大問題就是存在「河蟹」文化,在新聞報導方面反映不到現實情況,亦由此澳廣視未能在市民中建立到歸屬感。他指出,「河蟹」文化對公共廣播機構的可信度及公信力是會有很大的致命的影響,要解決河蟹文化,這須有公眾的關注、參與及監督,以及促使公共廣播機構須有透明度等。
鄭明軒認為,澳門人應該著緊自己的公共廣播發展路向,而對於今次政府設立澳廣視策略發展工作小組,包括澳廣視員工和市民都有相當期望,否則在綱上和坊間也不會有這麼多的討論,「我覺得這個討論不應限於業界,應該引延到公眾應有自己看法。」這樣才能彰顯到公共的意義。◇
有議員及學者探討澳廣視未來發展 強調需法律監督及體制改革
【專訪】在探討澳廣視何去何從的議題上,有議員和學者都強調了完備法律和監督機制以至體制上改革的重要性。其中,直選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應從體制上改革澳廣視,包括制定公開約章,確保新聞自由和尊重傳媒專業;他亦建議全面重組澳廣視董事局,引入更多專業代表,以及採用公開遴選新的行政總裁。澳門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則認為,要令澳廣視發揮到作為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首要修訂相關法律及澳廣視內部規章,「公共廣播重要的是要有法律上保障,以及由社會不同人士合作。」
特區政府設立工作小組展開研究澳廣視發展策略,吳國昌表示很樂意見到轉變。而特區政府願意啟動對澳廣視體制的重新檢討「我覺得是很清楚的進步,希望將這個進步真正逐步實現。」他指在現階段有幾點看法。
首先,對目前諮詢工作,吳國昌期望澳廣視工作小組很重視員工所發表意見,與此同時,對於發表了可能開罪澳廣視高層及權貴意見的員工,一定不能秋後算帳。
其次,對已收集意見作初步總結歸納,以便再作深入探討。另一方面,將諮詢意見擴展到社會上,包括分別舉行傳媒專業界以及面向居民的公聽會,以可做到集思廣益。
第三,希望工作小組可以提出一些體制改革上的建議。吳國昌認為,這些改革包括:一是制定公開約章,規定澳廣視將來可在確保新聞自由、專業守則及履行傳媒監察的基礎上運作。二是全面重組現時澳廣視董事局,重新委任的官方成員須具傳播專業資格;對於非官方成員須包容多個傳媒專業團體的代表,再有一些文化產業(電影、音樂、電子演藝)代表,以及員工選出的代表。三是公開遴選一個新的行政總裁,吳國昌希望此可創立一個真正陽光開放的風格,這要有公開競爭的過程,由幾個候選人須分別在員工公聽會、傳媒專業者公聽會、居民公聽會中答問。而日後對行政總裁亦要有尊重民意、尊重專業及尊重員工的機制等。
第四,對於澳廣視將來的節目發展,吳國昌希望可有效地培育本地員工專業發展,以及將頻道開放給本地文化創意節目等。
被問及如何防止新聞被干預這個問題,吳國昌認為,以尊重專業參與及開放民意監督下,相信應可避免「河蟹」文化。他又指出,「河蟹」文化實際上是一些很幼稚行為;其實澳門人不是激進社群,專業團體亦不是激進,故絕對不應擔心,「希望政府對市民、對專業有信心,專業和民意會幫助政府消除一些幼稚行為而已。」
另一方面,澳門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認為,澳廣視是澳門市民一個很重要的資訊平台,如何發揮到這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重要的是在法律上和內部組織規章裡,保障到澳廣視的編輯在製作方面獨立自主,以及專業人士更大可能發展空間。此外,亦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不過推動主力還是在於公民社會,但現在澳門的公民力量還相對較弱;另外就是澳廣視員工本身要形成到監督力量。
劉世鼎指出,現在的澳廣視對其角色定位不清晰。雖然以公帑運作,但又不用向公眾負責。當公眾要求要負有公共責任時,澳廣視的回應指自己是私人公司;但在財政上需要政府撥款時則認為是公營機構的性質。他認為,澳廣視應為澳門的公共廣播服務機構,且參考外地成功例子,其必須不是服從政府及商業,而是作為公共機構是要站在市民利益方面,確保新聞獨立性,以及在董事會下設有申訴管道以聽取不同意見等。
另外,對於董事會的組成,劉世鼎表示,其組成成員的委任需符合公眾利益,應廣邀社會賢達人士,而不能按照自己利益行事。◇
澳門日報:青年動力講座關注澳廣視
【本報消息】“青年動力”昨辦“我們的澳廣視:點算?”講座,與會者建議修法確定澳廣視的獨立定位,並以獨立機構管理、監督,確保新聞、節目質素,滿足不同居民要求。
澳廣視公聽會,政府修訂《出版法》、《視聽廣播法》,社會廣泛關注,“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指,現在是澳人重新關注公共廣播的好機會,有關討論應由業界擴至公衆。澳廣視已努力促進節目多元,但力度不足,“河蟹”文化也破壞了新聞、公營廣播機構的公信力,須提高公衆參與、監督及透明度。
立法議員陳偉智指,社會對媒體要求越來越高,期望澳門的媒體能更獨立,朝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以公衆利益為依歸。改革澳廣視應實事求是,從根源解決問題,提升新聞質量。澳大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促當局修法確定澳廣視的獨立定位,建議設獨立機構,負責其人事任免、財政管理等;認為《出版法》、《視聽廣播法》有修訂必要,可成立專責小組或舉行公聽會,讓不同界別人士理性討論,強調小組成員必須多元。立法議員吳國昌認同澳廣視公聽會是進步的體現,但諮詢必須持續,不能秋後算帳,也應革新董事局。
市民日報:議員倡革新澳廣視遴選行政總裁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昨舉辦「我們的澳廣視,點算?」座談會,邀請議員和學者以澳廣視為例,探討公共廣播的理念與澳門媒體的發展方向。有議員認為政府應該撤換澳廣視現時的管理層,加強行政總裁的認受性,以及董事局的傳媒專業性,而有傳播系學者認為政府應該建立一套規章來保障澳廣視內部編制的獨立自主,讓其專業性得到最大發揮。
立法議吳國昌表示:政府應該為澳廣視制訂公開約章,列明官營的傳播機構會尊重新聞自由、傳媒監察的責任,在此基礎上進行運作與管理層委任,並應該全面撤換董事局,當中官員的委任人員應該有傳媒專業的資格,而非官員的人員應該包括現時數個傳媒團體的代表,而文化專業也應該有代表參與董事局。
吳國昌認為澳廣視應該公開遴選新的行政總裁,營造一個公平的遴選競爭機制,讓候選人展示抱負理念,並要求須回應員工與其他傳媒工作者的提問,進一步讓全澳市民參與公聽;董事局透過候選人的表現而錄取。他希望澳廣視未來的節目製作,可以作為一個園地,培養本地傳媒工作者推進專業發展,更可利用頻道,開放給一些文化產業工作者。
澳大傳播系教授劉世鼎指出:澳廣視對澳門市民而言是相當好的資源,問題是怎樣讓這個平台發揮最大的功效,這方面必須在法律體制上往前推,建立一套規章來保障澳廣視內部編制的獨立自主,賦予專業人員最大的發揮空間,這方面需要政府給予大力支持。
他表示,政府在推動維護新聞自由與傳播發展上肩負非常重要的角色,法案的修訂絕對必要,是次政府修改廣播法,具體內容應該結合各界人士及專家的討論,得出一個符合澳門社會的需求,而同時參照國際的方案。
而青年鄭明軒認為:澳門人應該着緊自身城市的公共廣播發展,是次政府成立澳廣視發展策略小組,不論是內部員工或市民也有一定期望,當中的討論應該由業界伸延至社會大眾。澳門現時有足夠資源發展澳廣視,公共廣播機構應該與市民緊接,但澳廣視日常的新聞往往不能反映社會實際狀況,當中的「河蟹」(偽和諧)文化對這間公營廣播機構的公信力更構成致命影響,而公眾的參與監督,運作的透明則是相當重要。
正報:青年論壇探討澳廣視發展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昨舉行青年論壇(見圖),探討近期大熱的澳門廣播電視問題,並將有關意見,編成報告交予策略發展工作小組,為澳廣視未來發展建言。
團體發言人鄭明軒表示,澳廣視現時最大的問題就是存在河蟹文化,令播放的新聞反映不到現實,嚴重影響其作為公營廣播的公信力和可信度,讓市民對其毫無歸屬感,建議未來澳廣視運作要有透明度,讓公眾參與和監督。
倡修法保編採獨立自主
主講嘉賓澳大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指出,要令澳廣視發揮作為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是要政府大力支持推動的,首要訂定一套相關的法律及內部規章,保障其內部編輯獨立自主性,賦予專業人員最大發揮空間。
另一主講者陳偉智表示,隨著近年在經濟發展帶動下,人們對傳媒的要求越來越高,改革的呼聲也是。他希望小組不是流於形式和表面,不是引蛇出洞清除異己的手段,而是實事求是將傳媒素質逐步提升,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公平正確報導,「不為上,不為權,不為貴,只為實。」
建議董事局引入專業代表
出席的議員吳國昌建議,要對其體制改革,如訂定公開約章,申明相關機構會尊重新聞自由及監察責任,並要全面徹換董事局,引入更多專業代表,公開疄選行政總裁等。他又提議,現時工作小組應舉辦更多公聽會,面向傳媒業界及全澳市民,以便吸納更多意見,期望政府不只踏出啟動檢討第一步,並將之持續逐步實現下去。
與會的時事評論員譚志強認為,「有此制度才會有這樣的人去座那個職位做事」,故不應將製造問題的矛頭直指向部份人,若從制度、組織、經營方式和所有權看,許多問題都可解決。
改革體制治本
譚續稱,要治標就是改善節目質素,治本則是改革體制,而要治至重要之根本,就是改變市民「多年來的麻木不仁」及新聞工作者的水平,提升他們質素。至於澳廣視未來要走英國BBC以公營媒體為主流,還是美國PBS是公營媒體作補充,或是香港電台屬政府一部份的模式,就要大家討論去定奪。
青動會長阮佩嫦總結時說,應從教育著手,改善民風,讓澳門人多關心澳門事,要自下而上推行有關改革。稍後她們會將會上意見整理,或作適當擴充,製成報告交予工作小組參考。
論壇通過社交網站發起,最終有約四十人出席,主要是一班八十後,以及議員、學者及業內人士等。主辦單位曾先後邀請小組成員關翠杏、吳在權和梁金泉出席,不過不是沒回應,就是以不方便等理由拒絕。
華澳日報:論者:澳廣視必須具公共廣播機構獨立地位
【本報訊】澳門青年動力舉辦座談會,探討澳廣視及本澳媒體的發展方向。與會者認為,要從體制上改革澳廣視,加強公眾參與,制定公開約章,以公眾利益為出發點,使澳廣視往公共廣播機構的方向發展。
河蟹文化是致命傷
青年動力發言人鄭明軒認為,近期坊間及網上對澳廣視的發展有很多討論,是因為大家對澳廣視有很多期望,討論不應該只在新聞從業員及業界內,應伸延至整個社會。他指澳廣視資源問題不難解決,相信它有主動權發展會更好。雖然澳廣視近年作出多元化的努力,但現時最大的問題是存在「河蟹」文化,即製作的新聞反映不到現實,令市民無歸屬感,公共廣播機構與市民的關係應是密切的。「河蟹」文化對公營廣播機構的可信度、公信力有很大影響,所以公眾的參與、公眾的監督和透明的運作才是解決之道。
與會立法議員吳國昌說,澳門社會細小,沒有什麼事情可以隱瞞很久,雖然大家需要維護社會的進步與安定,但「河蟹」行為是十分幼稚的行為。他說,澳門不會是激進的社會,政府應對此要有信心。
有出席的澳廣視離職員工表示,澳廣視沒公平的評核機制讓年青人晉升,如每年的評核都是直屬上司給分數。學者譚志強指,澳廣視存在資源錯配。他建議取消不受歡迎的節目或頻道,將資源用在市民喜歡的節目上。
賦予澳廣視獨立地位
與會的立法議員陳偉智擔心「澳廣視發展策略小組」成為引蛇出洞的工具,他促請策略小組實事求是,不應有政治考慮,憑良知做事。吳國昌說,政府檢討澳廣視運作是進步的做法,他希望澳廣視發展策略小組重視目前的諮詢工作,員工對對高層不滿發表意見不能秋後算帳,在此基礎上初步歸納各種意見。他建議從體制上改革澳廣視,包括制定公開約章,尊重新聞自由,履行傳媒監察的責任,全面撤換董事局,引入更多專業代表,增加透明度。並公開遴選新的行政總裁,新的行政總裁亦要維持尊重民意,尊重員工的機制。
對於澳廣視的未來發展,吳國昌認為澳廣視應可成為培養本地傳媒工作者的基地,它可開放頻道予電影界及創意產業,使之提升和進步。
澳大傳播系副教授劉世鼎認為,要令澳廣視發揮作公共平台的最大功效,首要是修訂有關法律及澳廣視內部規章,賦予澳廣視公共廣播機構的獨立地位,使它往公共廣播機構的方向發展。法律和內部規章要保證編輯自主,給新聞專業人士最大的發揮空間,這需要政府大力支持推進。他認為,《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需要各界參與,盡量聽取多元意見。
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我們的澳廣視:點算?】 青年動力主辦首場聚焦TDM發展的公眾諮詢會
澳門青年動力,本著「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的宗旨,決定舉辦座談會,與社會分享公共廣播以及民間廣播的理念,並為社會各界提供與專業人士之間,以及社會各群體之間,就澳門媒體發展的方向討論的互動空間。
是次座談會訂於本月十三日(星期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假羅約翰神父街教區青年牧民中心三樓活動室舉行。
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新的一頁——「五一青年站出來」遊行聲明(1/5/2010)
今年「五一」國際勞動節除勞動階層外,亦是值得澳門青年人紀念的日子。我們—一群在互聯網上活動的年輕人—在今日舉行以「增經屋促就業」、「關注青年困境」及「抗衡河蟹(偽和諧)文化」為主題的遊行,期望社會正視青年需要,以行動鼓勵青年參與社會事務,並表達對社會事務的一些意見。
自澳門九九年回歸、零二年賭權開放、零三年中央政府開放「自由行」以來,澳門經濟急速發展,我們一群青年人本對特區政府充滿希望、信心,但近年來產生很多社會問題,不公平的社會現象,實在令我們感到失望、痛心。其中樓價因賤價批地、境外資金炒作、政府停建公屋的錯誤房屋政策,導致數年內倍數急升,遠超一般市民尤其年輕人所能承擔。政府提出「細單位」、「活化工廈」等措施,仍未有使樓市降溫之效,加上供樓年期之長,將導致青年生活水平下降。另外,澳門輸入外勞的壓力已經由基層工人蔓延至管理層,以至專業人員。甚至有即將進入大學的朋友擔心,將來成為「外勞的補充」。大學畢業生亦由於欠缺專業晉升階梯,可能會陷入長期基層化的危險。另外賭權開放以後,產生了包括病態賭博等社會問題,影響了青年成長。而政府有關部門只將有關問題推為社會發展快速所產生的結果,如果因社會發展,產生那麼多不良而深遠的影響,得益只是小部分發展商、商人、炒家,大部分澳門勞力階層,對社會有真正貢獻的人,卻是承受一切急速發展的後遺症及被社會遺棄的「苦命人」。
在社會參與方面,我們認為現有的制度已經與目前的社會環境脫節。例如在青年委員會中,二十八名委員中,除了六名官員,以及一名學者外,其他都是社團代表。近年已有研究指出市民對大社團的參與率其實很低。大社團既然並未能代全體市民大眾,包括青年人,而他們在決策上卻得到極大分額,將導致政策制訂時出現偏差,影響施政效果。
至於「抗衡河蟹文化」,我們堅信除了選舉制度以外,集會、新聞及言論自由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石之一,但現在澳門存於官民交往、媒體和學校的「河蟹文化」令整個社會很沉鬱。言論失衡,主流以外的表達空間狹窄,既不利於社會達至真正和諧(馬丁‧路德金說過:「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不是爭議的消失,而是公義的彰顯」),也不利於文化產業-澳門經濟多元化重要環節-的發展。
由此,我們總結下面四點訴求:
1. 政府須推出短期措施,包括徵收增值稅,打擊炒賣房地產風氣。長遠而言,政府除了須履行承諾,完成公共房屋興建計劃,保障居住的基本權利外,也須清理土地囤積問題。在興建適用於青年的住宅時必須做到「細價樓」,而不僅是「細單位」,並保證居住者的安全、健康和基本社會設施。
2. 對各行業、各專業領域設立認證制度,讓本地人有多元可持續的發展空間。對基層服務行業制訂以家庭為基礎的工資標準,讓基層家庭可以透過工作脫貧。對低學歷、長年失業的人士,政府應該把握博彩業發展的機會,發展本澳門除食品以外的手工藝製作等,由政府請導師開班教授。所有聘請外勞的賭場酒店,應該以低價提供場地,提高他們自力更生的能力,或以此類方案讓普羅大眾能有一技之長融入社會。政府須把握當前博彩業發展進入穩定時期,完善教育、社會服務等政策,減低博彩業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做到幼有所長,老有所養。
3. 設立「青年議會」,吸納不同界別青年人參與,藉此平台讓青年直接向政府表達意見,有效地參與社會。設分區直選市政議會讓青年及各界市民,在民生事務有公平參與機會,從實際經驗中鍛鍊參政議政能力。特區政府應該從近半年的施政經驗中,反思官僚和短視的心態並以持續實際的行動回應。
4. 特區掌權者以及社會各界應有寬廣的胸襟,真正包容青年,包括不同的意見.以此改善施政,使青年健康愉快成長。更期望澳門有良知和能力的傳媒人和社會人士興辦新媒體,使傳媒生態更有生氣,擴大公眾討論空間和擴闊市民視野。
最後,今天的遊行並不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開始。我們明白,遊行是不過一兩個小時的路程,在媒體中的壽命也可能只有一兩天。要達到今天的目標,我們需要在其他日子在各領域努力不懈,同時要繼續關注社會議題,團結一致,互相支持、分享,累積經驗,共同成長,自下而上建立社區精神。與大家互勉。
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本會章程1.0
總章
第一條 ——
本會定名為“澳門青年動力”。英文名稱為“Macao Youth Dynamics”。簡稱”MYD”
第二條 ——
本會是一個非牟利團體,宗旨是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
第三條 ——
本會會址設於[私隱關係刪除]。經理事會同意,本會會址可遷至澳門其他地方。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
凡認同本會宗旨者,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同意,即可成為會員。
第五條 —— 權利
(一) 參加會員大會。
(二) 參與本會的活動。
(三) 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六條 —— 義務
(一) 遵守章程。
(二) 繳交會費。
第七條 ——
如違反本會章程或破壞本會聲譽之言行,得由理事會按照情節輕重予以勸告、警告或開除會籍處分。
第三章
組織
第八條 ——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其設主席一人,可連任一屆,秘書一人。
(一)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會員大會之召開日期最少提前十天通知。
(二) 批准及修改章程。
(三) 選出及罷免理事會成員及監事會成員。
(四) 聽取和審查理事會工作報告、財務報告、監事會 報告;決定會務方針。
第九條 —— 理事
(一)理事會由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財務及理事若干名,每兩年改選一次,理事長只可連任一屆。
(二)理事會由理事長隨時召集會議。
(三)執行會員大會所有決議。
(四)研究和制定本會的工作計劃。
第十條 —— 監事
(一)監事會由三名成員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設監事長,監事兩名,每兩年改選一次,監事長只可連任一屆。
(二)監督理事會一切行政決策及工作活動
(三)審核本會財政狀況和賬目
(四)提出改善會務及財政運作之建議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一條 ——
經費來源主要由會員繳交之會費及社會熱心人士和各公私營實體之贊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
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