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報章報導摘錄二


澳日: 青年團體簽名反對公職法援

澳門青年動力昨舉行“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要求政府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以保障言論自由,同時落實多項措施,保障前線公務員。多位立法議員出席集會,認為公務員本身已有公權力,法案條文可能加重官民之間的不平等。

澳門青年動力十多名成員昨日下午五時在玫瑰堂前地舉行集會。該團體代表在場發表聲明,將名為“言論自由、浩氣長存”的一個“郵箱”抬到現場,隨後向郵箱獻花,並邀請居民寫許願信投入郵箱,收集居民的簽名。青年動力表示稍後會將郵箱遞交政府。

主辦團體要求政府撤回“公職法援”法案,並修改《行政訴訟法典》,在尊重三權制衡原則下,為基層公務員因執行公務遭到起訴提供司法援助。

立法議員高天賜、區錦新、吳國昌應邀出席活動,他們認為“公職法援”法案第四條存在“官告民”,促請政府撤回第四條文,甚至收回整個法案。並認為公務員本身已有公權力,第四條文只會加重官民之間的不平等。“公職法援”法案不僅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甚至有可能將公務員及市民推向對立面。

參與簽名的馮小姐認為法案威脅言論自由,應收回法案。“九○後”馮姓大學生表示,社會矛盾逐漸湧現,現時居民已經不再是“隻眼開隻眼閉”,而是“睇實”政府的行為。他指現時已有法律為居民提出起訴,毋須為公務員量身訂做司法援助制度。


市民:青年動力促撤公僕法援法案

澳門青年動力昨日舉行「反對公帑告民,停止訂立惡法」集會,要求政府撤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下簡稱「法案」),主辦單位覺得當局沒有說明公務員訴求,原意不一定只為期望於執法時更為暢順,公務員不一定因為沒有司法援助而不積極工作。

  集會昨午在板樟堂前地舉行,澳門青年動力抬出一棺木模型代表本澳言論已死,期間吸引不少市民和旅客駐足觀看,並不時有人上前簽名支持。

  澳門青年動力負責人阮佩嫦接受訪問時指出當局沒有說明公務員訴求,原意不一定只為期望於執法時更為暢順,公務員不一定因為沒有司法援助而不積極工作。她亦聽聞有低層公務員不贊成該法案,擔心高層官員會利用公帑控告他們。

  參與集會的議員區錦新表示:法案原意為被告的公務員提供司法援助,做法十分公平和合理。然而,法案竟然可利用公帑告市民或實體,導致官與民之間產生不平等,他不能接受若官員與市民遇有衝突時,官員可利用公帑告市民。

  他反對法案中的第四條條文,與澳門青年動力要求政府撤回該法案不同。

  法案打壓言論自由

  議員高天賜指出:法案影響三權分立,若法官要求司法援助,需經行政長官批准,令三權分立沒有獨立性。此外,法案打壓言論自由,令市民不敢批評政府。

  議員吳國昌認為應取消法案中第四條及相關條文,甚至撤回法案,可以另外單獨立法,甚而修改《行政程序訴訟法典》,將公務員執行公務時遇上訴訟的司法援助加入其中。

  他建議行政長官主動介入解釋該法案,因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推介該法案時並不清晰,且特首應趁立法會休會期間,主動取消相關條文,更應撤換陳麗敏行政法務司司長職務。


(附圖為濠江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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