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市民團體關注土地利用還地債及立法規管等問題 新城規劃以公眾利益優先

市民團體關注土地利用還地債及立法規管等問題 新城規劃以公眾利益優先
華僑報
15/8/2010

 【專訪】新城填海區規劃首階段公眾諮詢最後一場公開介紹會,昨日有超過五十名市民出席,當中主要是青年團體和宗教組織代表參與;而多名青年代表關注土地利用及還「地債」等問題,更提出必須立法規管。政府官員重申,有關問題將以新城規劃方案為基礎,遵從最大公共利益下作出處理。此外,宗教界人士就關注到如何保護澳門文化問題(見另文)。
 新城填海區規劃首階段公眾諮詢於本月十八日結束。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成員及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周惠民表示,政府會在今年第四季度,將是次諮詢活動所收集到各方面意見結集成冊,再公開讓市民討論及提出意見。
 問及當市民意見與發展商意見出現對立時,政府如何處理?周惠民表示,在今次首階段的諮詢活動,就是由不同專業團體、專家及市民都提出廣泛意見,至於如何平衡,「我們會遵循城規角度考慮。利益博弈一定存在的,當中我們會以公眾利益為優先、社會設施(為前提)來考慮問題,盡量滿足社會需求。
 在會上,多個青年團體代表從不同層面提出了意見。當中,澳門青年動力代表強調,必須立法規管城規。他指出了一些不正常狀況,譬如新填海區B地段卻是先於中央批准前已經完成填海造地工程;又有豪宅「僭建」加高後政府才公佈批准,還有東望洋超高樓趕在政府制止前加快建多幾層;亦有南灣C、D區政府尚未公佈批給卻已有發展商作出本身規劃了。因此,必須有立法規管下清晰城規,否則今天講的原則到時都會被推翻。
 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代表批評此次的詢諮文本的內容太空泛以及資料不足。該團體亦關注到政府在土地批給問題,指出需要首先解決法律滯後問題,第一要草議《城規法》解決特定土地的用途,第二要修改現有的《土地法》,在法律的基礎上成為土地發展及審批委員會,專門評定土地的使用個案,綜合有關公共需求、商業利益及可持續發展等元素後進行評分,尋找出最能滿足社會利益最大化的方案進行土地審批。
 新青協亦關切到「地債」問題,指出:政府在此問題上一直都表達得含糊不清,一時又話未有任何一塊土地已批出,一時又話需要還「地債」,在未明確土地數量的情況下,市民難以表達意見。因為你試想一下,政府現時熱熱烈烈地要求公眾對新填海提供意見,但當市民真的有好的構思時,隨後告知原來土地已留有別的用途,那豈不是在玩弄市民?所以希望政府在城規的工作上能公開「地債」的資料,令大眾知道還有多少土地是留給澳門市民的,積極面對公眾的質疑,而並不是模糊大眾的視線。
 思匯網絡認為,新城規劃要以澳門市民的綜合生活素質目標為準,亦提出了賣地批地問題,指諮詢文件並沒有交代一些政府計劃出售或還地予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同時,在諮詢文件提到A、B、C、D區規劃會有商往樓房的規劃,但質疑政府過往大多數是內部批給,沒有公開賣地價格,這亦是造就了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並要求政府公開在出售或還地予私人發展商時有哪些原則?「否則市民唔知,亦無所適從。」
 思匯網絡還指出,新城填海完工後將有大量的基建工程進行。澳門政府在近幾年在批地,基建上都有不同的弊處。例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的嚴重超支: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超支百分之八十一點六,總開支達四十四億元,已佔政府一年開支的三成。其中場館超支百分之五十點六。未來的基建項目中,澳門政府在批地私人發展商及承辦基建有哪些新條款來確保政府公帑能用得其所,將會是現今澳門市民其中最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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