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青年團體聚焦地債問題 小組重申未批出新城區土地

澳門日報
15/8/2010

在新城規劃第一階段最後一場公衆諮詢會上,不少青年團體代表的焦點集中在五幅新填海土地的使用、會否用作“還地債”等問題。新城填海區規劃工作小組成員、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周惠民強調,政府定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向公衆交代新城填海區的用地情況,重申政府現未有批出新城區的土地,強調所有安排會以維護社會發展及利益為前提。

批評政府表述含糊

本澳土地資源緊張,新城填海區的出現為澳門提供持續發展的條件。正當社會熱烈討論有關土地的規劃及使用時,有居民關注政府會否用新填海土地償還過去因發展需要欠下的“地債”。昨日多個青年團體代表出席公衆諮詢會時,就關注到有關問題。

新青協代表認同“有借有還”,但批評政府在“還地債”問題上一直含糊不清,時而指出未有任何土地批出,時而表示需要“還地債”。認為在未明確新城填海區土地數量的情況下,居民難以表達意見,擔心當大衆有好構思時,才被告之土地已留作其他用途。期望政府在新城規劃上能公開“地債”的資料。

澳門青年動力代表梁先生指出,現時面對樓宇高度限制、舊區發展及文物保護等問題,只有盡快出台“城規法”,才能避免新城區內出現超高樓、任意開發土地等問題。另一代表胡先生建議在新城土地拍賣時,加入包括環保、限高等條款。

先規劃再共同思考

有與會者指政府介紹新城規劃時,未有交代一些計劃出售、償還的土地,建議政府應為新城用地訂定明確的指引。

周惠民回應表示,基本法規定澳門所有土地屬中央所有,澳門特區政府只是使用及管理,故政府定會嚴格按法律規定及優先以公開拍賣方式,處理新城填海土地的批給。

因應社會發展需要,政府過去確有借用私人業權土地。據基本法規定,徵用財產後須作出等額償還,因此政府須按當時情況以土地換算方式補償,但強調整個過程定以維護社會發展及利益為前提。重申新城填海區的土地現仍未批予任何發展實體。

工務局城規廳高級技術員羅瑾瑜明白社會關注償還土地的位置及面積等問題,指出由於新城區規劃仍在諮詢階段,政府期望先考慮社會各界的需求,然後再考慮及檢視還有多少土地可供公開拍賣或“還地債”。指即使考慮有關問題,亦須要先有初步規劃方案才有討論基礎,屆時可能得出不能用新城填海地“還地債”的社會共識。至於償還土地以甚麼形式、甚麼位置,政府都會以社會最大利益考慮,但亦須要社會的共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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