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報導

憂新聞自由倒退 資深記者﹕因此我們才緊張
正報


在一個由民間青年團體舉辦的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論壇中,有參加者直指政府的處理手法「極具引導性」,傳播系大學生則擔心將來的新聞自由所剩無幾。有資深記者則指出,澳門新聞自由正在退步,若成立審查性的委員會,很可能令現時敢言的新聞機構和工作受到限制。立法議員陳偉智也認同,現時不是修法的時機。
澳門青年動力昨午舉行「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就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進行討論,邀請法律界人士、傳媒團體及青年團體代表與二十多名市民交流。出席論壇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政府處理修法的過程是「極具引導性的」、「有既定立場的」。他指出,從早前為修法而舉行的民調等資料可看到,今次修法的著重點是如何規管傳媒,更令市民覺得傳媒很多不規則,所以要立法規管。
在大學修讀傳播系的李同學擔憂,本澳現時的新聞生態已不太好,若修改兩法以規管為主,到他們畢業時,新聞自由可能所剩無幾:「究竟,我到時還可做甚麼」?他認為,回歸之後,政府不斷收窄自由的空間,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開始,之後提出「公職法援」法案擬為官員提供公帑控告市民,現時則強推的修訂《出版法》、《視視廣播法》,以及與「惡搞」有關的《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政府不斷立法根本是管制,不是保護。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從事新聞工作二十多年的吳小毅表示,社會有很多急需的問題要處理,以過去近二十年的實踐,就算不設立具爭議的、法定的審查性委員會,對社會是沒有傷害的。吳小毅稱:「為何我們很緊張捍衛新聞自由,我們在實際操作上已看到倒退,所以,我們才緊張。我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算將來設立一個委員會,若那是法定的組織,現時較小、夠膽發聲的媒體,將來可能很受限制。究竟,我們是否想社會出現這種狀況?」
她指出,相對於內地,本澳的新聞自由正在退步:「為何我們不是強化新聞自由的環境?反而,大家急不及待要在傳媒、新聞自由頭上加些東西,加些限制,加些刀呢?」在互聯網發表評論及開設網台的陳先生坦言:「澳門傳媒已歸邊,大部份已是親政府傳媒。」他相信,很多記者用心工作,但報道最終被不想得罪政府的編輯所刪改。他續說:「新聞自由已被報館控制,政府再加一把,澳門的所謂言論自由將全部消失。」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稱:「現時不是修法的良好時機。何時是?當我們的傳媒工作者能夠特立獨行,不受『和諧論』影響,不受『主編』的操控,而是真正報道自己的聲音。當我們的傳媒負責人,能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鞭斥社會,不要吃了別人的飯就口軟,不要收了別人的錢就手軟。當我們有些這樣的傳媒領導人時,有些這樣的傳媒主管時,我們的記者在良好的狀況下工作,我們才完整地看修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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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兩傳媒法」論壇 
華僑報


就修訂兩傳媒法議題,「青年動力」昨日舉行的一個公眾論壇。
 「青年動力」昨舉辦「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探討應否或如何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應邀出席論壇嘉賓中的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以及「青年新理念」理事長陳國成都認為,傳媒應主動提出方案,以爭取更大權益。石立炘還表示,出版法在二十年前制定,其中一些刑罰條款的制定,譬如冒犯罪等,與現今社會價值觀有所差距,然而,作為政界人士和官員理應有胸襟面對市民的批評。他又稱,出版法有設立保障新聞界採訪權和出版及言論自由原則,但在過往有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未能有效遵循,因此,他建議透過修法進一步清晰和具體化有關保障條款。
 在論壇上,有不少憂慮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可能會愈收愈窄的看法。有記者強調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一些小型媒體,他們將來可能會受到限制。
 有網絡電台節目主持人提出修法會否對傳媒的言論有限制這個問題。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代表余偉英指出,他反對將應否修法與是否成立相關委員會作綑綁討論。
 傳媒代表亦指出,目前刑法典已經對涉及誹謗的言論有足夠規管,因此,就算不設立這樣的監管委員會,傳媒也並非「無人管」。
 時事評論員黃東就認為,政府應擱置修法程序,重回正常程序,就是先開放空間讓業界和公眾進行深入討論。
 立法議員陳偉智指出,本澳有許多法律更急切制訂,現時不是修法良好時機。
 不過,記聯成員張志成則認為應該研究設立新聞評議會,「新聞道德在許多國家都有存在,分媒體『自律』和『他律』,他律由法律監管,自律是由媒體自行組織新聞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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