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通過對《基本法》附件及附件二,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議,澳門的政制改革進入了實質討論階段。澳門青年動力(下稱「青動」),基於對這次關係澳門年輕一代、以至全社會政治參與權利的大事的關注,謹發表意見如下:
政制發展的原則
我們常常說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但在某些社會人士的引導下,大家只強調「循序」和「漸」,而忽略了當中最重要的精髓,即是「進」。《基本法》正文,雖然沒有如香港那樣,訂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由普選產生,但由立法會首三屆的產生辦法,從第一屆的「八、八、七」(八名直選產生、八名間選產生和七名行政長官委任)到第二屆的「十、十、七」到第三屆的「十二、十、七」,我們已經看到了逐步開放的方向。民主成份—普及而平等的參與—應該是增加而非倒退。澳門社會應該明白當中的深意。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目前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四個界別,共三百人組成。目前的「主流」意見都是著眼於選舉委員會人數的增加。但基於選舉委員會是以社團為基礎(這情形同時發生在立法會間選之中),並且以商界及其周邊利益佔多數,並不能代表絕大部份澳門居民的意願,因此在欠缺代表性之餘,也使選舉委員會成員擁有不成比例的影響力,可以左右行政長官施政。因此選舉委員會基數無論如何增加,小圈子選舉的本質是不會有所改變。我們建議二零一四年的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增加委員會名額並對候選人提名設置上限,由全澳居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再到二零一九年,容許民間聯署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全澳居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
另一方面,二零零一年,政府廢除兩個市政機構,為選舉委員會相關界別留下空白,必須填補。其中市政議會被廢除而以由政府委任的諮詢機構取代,一來是阻斷了公平參與澳門政治的晉升階梯,影響立法會的工作效率,也讓社區問題無法得到及時解決。故此,「青動」也要求重開分區直選的市政議會。
立法會產生辦法
未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在遵照前列的原則上,「青動」認為還有一個要原則需要遵守,那就是「重質不重量」。澳門人口只有五十五萬,要產生十二名直選議員,平均算起就是每四萬人有一個議員,加上非直選議員,平均不足一萬九千人就有一個議員。如果以實際票數而言,零五年立法會選舉最低得票的候選人只有不足六千票就可當選。這比例比照香港乃至台灣都是非常的高。如果為了純粹增加民主成份,在現有議席基礎上增加直選議席,甚至在增加直選議席的同時又增加非直選議席,而導致整體議席數量增加,一來本身違反「增加民主成份」的原則,二來整體議席「含金量」會大減,只會使議會的地位進一步下降;三來再看台灣零八年選舉經驗,立委減半,也形成既得利益易請難送的局面。
為此,未來立法會的組成要增加民主成份,應該由減少官委和間選上著手。但間選是雞肋,增加或減少議席,就算只是「改善」選舉方式,都會引起既得利益的反彈以及界別之間的利益爭奪。我們建議行政長官按照選舉結果,委任直選中未能當選但排名最前的候選人(以目前官委的組成,是排第十三至十九名的候選人,共七名),再按程序修改《基本法》,以及透過外交途徑得到葡方同意,完全廢除委任制度。而間接選舉制度應在二零一七年全數廢除。在實行比例代表制的澳門,這種委任可以體現民意,消除政治免費午餐,也可以鼓勵社會參與政治的氛圍。最起碼應該在二零一三年的立法會選舉,把部分委任議席(最少三席)改由直選產生,使直選議席佔立法會比重過半。
另外,「青動」對部分團體主張透過行政長官委任或加開間選界別,讓教育界、中產、專業或青年進入議會,表示極度遺憾。這樣的安排有違選舉普及而平等的原則,而間選和欠缺民意洗禮的委任,背後那種迴避民意、迴避討論,把人分門別類以獲得高人一等的政治地位的心態更教人心寒。
政制諮詢
政府舉辦的八場政制發展座談會,當中七場留給政界以及社團人士,是想藉社團「形成」「共識」,對沒有社團代表、或沒有參加被邀請社團的大多數澳門市民,是非常不公平。雖然政府強調有其他方法讓市民發表意見,但各種通訊手段,都不及親身表達意見來得直接、真實和方便。而唯一的公開座談會居然有三位官委議員以及部分曾經參與社團座談會的人士再次發言,把原來已經非常有限的參與空間進一步擠壓。
公眾座談會的報名方式亦非常兒戲,無需輸入身分證號碼就可以報名,客觀上讓「座霸」有機可乘,把有心想表達意見的人擠出去。座談會參加者原本需要當局確認方能進場,到座談會當日下午又突然通知已報名人士都可以進場參加,安排混亂又讓一些人意興闌珊。對於現階段政制諮詢安排,「青動」表示極為不滿。
未解決的問題
最後,「青動」要提醒澳門社會,這次修改兩個產生辦法,並不能解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立法會的監督權。在澳門《基本法》及立法會目前的《議事規則》之下,立法議員的提案權和監督權,比回歸前是大大削弱了。澳門居民必須了解這次政改的極大局限性,並在日後繼續深化討論。至於二零一三、一四年以後的「雙選舉」運作模式,政府應該在兩次選舉後根據持續、公開的民意收集結果,提出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鄭明軒:我得票比特首多!
政府昨晚在文化中心舉行唯一讓公眾出席的政制發展座談會,當中,有不少青年人發言。
「之前七場諮詢會的情況有點似動物園火災,甚麼珍禽異獸都走出來。」青年動力代表鄭明軒要求行政長官,在達致終極普選前,委任直選落敗者中獲最多票數的七人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向在場的崔世安說:「他們 (那七名落選者) 的民意代表性高於閣下。」鄭明軒曾在立法會選舉中得一千三百多票落敗,他也對崔世安說:「你得的票數較我少。」對於社會上有要求在立法會增加青年界別的間選議席,鄭稱:「有為的青年人不應該去搲議席。」
節錄自正報,《正因行政主導 更應普選特首 大學生政制座談發言獲掌聲》,2012/1/19
「之前七場諮詢會的情況有點似動物園火災,甚麼珍禽異獸都走出來。」青年動力代表鄭明軒要求行政長官,在達致終極普選前,委任直選落敗者中獲最多票數的七人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向在場的崔世安說:「他們 (那七名落選者) 的民意代表性高於閣下。」鄭明軒曾在立法會選舉中得一千三百多票落敗,他也對崔世安說:「你得的票數較我少。」對於社會上有要求在立法會增加青年界別的間選議席,鄭稱:「有為的青年人不應該去搲議席。」
節錄自正報,《正因行政主導 更應普選特首 大學生政制座談發言獲掌聲》,2012/1/19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報導
憂新聞自由倒退 資深記者﹕因此我們才緊張
正報
在一個由民間青年團體舉辦的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論壇中,有參加者直指政府的處理手法「極具引導性」,傳播系大學生則擔心將來的新聞自由所剩無幾。有資深記者則指出,澳門新聞自由正在退步,若成立審查性的委員會,很可能令現時敢言的新聞機構和工作受到限制。立法議員陳偉智也認同,現時不是修法的時機。
澳門青年動力昨午舉行「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就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進行討論,邀請法律界人士、傳媒團體及青年團體代表與二十多名市民交流。出席論壇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政府處理修法的過程是「極具引導性的」、「有既定立場的」。他指出,從早前為修法而舉行的民調等資料可看到,今次修法的著重點是如何規管傳媒,更令市民覺得傳媒很多不規則,所以要立法規管。
在大學修讀傳播系的李同學擔憂,本澳現時的新聞生態已不太好,若修改兩法以規管為主,到他們畢業時,新聞自由可能所剩無幾:「究竟,我到時還可做甚麼」?他認為,回歸之後,政府不斷收窄自由的空間,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開始,之後提出「公職法援」法案擬為官員提供公帑控告市民,現時則強推的修訂《出版法》、《視視廣播法》,以及與「惡搞」有關的《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政府不斷立法根本是管制,不是保護。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從事新聞工作二十多年的吳小毅表示,社會有很多急需的問題要處理,以過去近二十年的實踐,就算不設立具爭議的、法定的審查性委員會,對社會是沒有傷害的。吳小毅稱:「為何我們很緊張捍衛新聞自由,我們在實際操作上已看到倒退,所以,我們才緊張。我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算將來設立一個委員會,若那是法定的組織,現時較小、夠膽發聲的媒體,將來可能很受限制。究竟,我們是否想社會出現這種狀況?」
她指出,相對於內地,本澳的新聞自由正在退步:「為何我們不是強化新聞自由的環境?反而,大家急不及待要在傳媒、新聞自由頭上加些東西,加些限制,加些刀呢?」在互聯網發表評論及開設網台的陳先生坦言:「澳門傳媒已歸邊,大部份已是親政府傳媒。」他相信,很多記者用心工作,但報道最終被不想得罪政府的編輯所刪改。他續說:「新聞自由已被報館控制,政府再加一把,澳門的所謂言論自由將全部消失。」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稱:「現時不是修法的良好時機。何時是?當我們的傳媒工作者能夠特立獨行,不受『和諧論』影響,不受『主編』的操控,而是真正報道自己的聲音。當我們的傳媒負責人,能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鞭斥社會,不要吃了別人的飯就口軟,不要收了別人的錢就手軟。當我們有些這樣的傳媒領導人時,有些這樣的傳媒主管時,我們的記者在良好的狀況下工作,我們才完整地看修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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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兩傳媒法」論壇
華僑報
就修訂兩傳媒法議題,「青年動力」昨日舉行的一個公眾論壇。
「青年動力」昨舉辦「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探討應否或如何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應邀出席論壇嘉賓中的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以及「青年新理念」理事長陳國成都認為,傳媒應主動提出方案,以爭取更大權益。石立炘還表示,出版法在二十年前制定,其中一些刑罰條款的制定,譬如冒犯罪等,與現今社會價值觀有所差距,然而,作為政界人士和官員理應有胸襟面對市民的批評。他又稱,出版法有設立保障新聞界採訪權和出版及言論自由原則,但在過往有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未能有效遵循,因此,他建議透過修法進一步清晰和具體化有關保障條款。
在論壇上,有不少憂慮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可能會愈收愈窄的看法。有記者強調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一些小型媒體,他們將來可能會受到限制。
有網絡電台節目主持人提出修法會否對傳媒的言論有限制這個問題。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代表余偉英指出,他反對將應否修法與是否成立相關委員會作綑綁討論。
傳媒代表亦指出,目前刑法典已經對涉及誹謗的言論有足夠規管,因此,就算不設立這樣的監管委員會,傳媒也並非「無人管」。
時事評論員黃東就認為,政府應擱置修法程序,重回正常程序,就是先開放空間讓業界和公眾進行深入討論。
立法議員陳偉智指出,本澳有許多法律更急切制訂,現時不是修法良好時機。
不過,記聯成員張志成則認為應該研究設立新聞評議會,「新聞道德在許多國家都有存在,分媒體『自律』和『他律』,他律由法律監管,自律是由媒體自行組織新聞評議會。」◇
正報
在一個由民間青年團體舉辦的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論壇中,有參加者直指政府的處理手法「極具引導性」,傳播系大學生則擔心將來的新聞自由所剩無幾。有資深記者則指出,澳門新聞自由正在退步,若成立審查性的委員會,很可能令現時敢言的新聞機構和工作受到限制。立法議員陳偉智也認同,現時不是修法的時機。
澳門青年動力昨午舉行「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就修改《出版法》、《視聽廣播法》進行討論,邀請法律界人士、傳媒團體及青年團體代表與二十多名市民交流。出席論壇的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認為,政府處理修法的過程是「極具引導性的」、「有既定立場的」。他指出,從早前為修法而舉行的民調等資料可看到,今次修法的著重點是如何規管傳媒,更令市民覺得傳媒很多不規則,所以要立法規管。
在大學修讀傳播系的李同學擔憂,本澳現時的新聞生態已不太好,若修改兩法以規管為主,到他們畢業時,新聞自由可能所剩無幾:「究竟,我到時還可做甚麼」?他認為,回歸之後,政府不斷收窄自由的空間,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開始,之後提出「公職法援」法案擬為官員提供公帑控告市民,現時則強推的修訂《出版法》、《視視廣播法》,以及與「惡搞」有關的《修改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法律制度》,政府不斷立法根本是管制,不是保護。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從事新聞工作二十多年的吳小毅表示,社會有很多急需的問題要處理,以過去近二十年的實踐,就算不設立具爭議的、法定的審查性委員會,對社會是沒有傷害的。吳小毅稱:「為何我們很緊張捍衛新聞自由,我們在實際操作上已看到倒退,所以,我們才緊張。我們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算將來設立一個委員會,若那是法定的組織,現時較小、夠膽發聲的媒體,將來可能很受限制。究竟,我們是否想社會出現這種狀況?」
她指出,相對於內地,本澳的新聞自由正在退步:「為何我們不是強化新聞自由的環境?反而,大家急不及待要在傳媒、新聞自由頭上加些東西,加些限制,加些刀呢?」在互聯網發表評論及開設網台的陳先生坦言:「澳門傳媒已歸邊,大部份已是親政府傳媒。」他相信,很多記者用心工作,但報道最終被不想得罪政府的編輯所刪改。他續說:「新聞自由已被報館控制,政府再加一把,澳門的所謂言論自由將全部消失。」
直選立法會議員陳偉智稱:「現時不是修法的良好時機。何時是?當我們的傳媒工作者能夠特立獨行,不受『和諧論』影響,不受『主編』的操控,而是真正報道自己的聲音。當我們的傳媒負責人,能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鞭斥社會,不要吃了別人的飯就口軟,不要收了別人的錢就手軟。當我們有些這樣的傳媒領導人時,有些這樣的傳媒主管時,我們的記者在良好的狀況下工作,我們才完整地看修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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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兩傳媒法」論壇
華僑報
就修訂兩傳媒法議題,「青年動力」昨日舉行的一個公眾論壇。
「青年動力」昨舉辦「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探討應否或如何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應邀出席論壇嘉賓中的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以及「青年新理念」理事長陳國成都認為,傳媒應主動提出方案,以爭取更大權益。石立炘還表示,出版法在二十年前制定,其中一些刑罰條款的制定,譬如冒犯罪等,與現今社會價值觀有所差距,然而,作為政界人士和官員理應有胸襟面對市民的批評。他又稱,出版法有設立保障新聞界採訪權和出版及言論自由原則,但在過往有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未能有效遵循,因此,他建議透過修法進一步清晰和具體化有關保障條款。
在論壇上,有不少憂慮新聞和言論自由空間可能會愈收愈窄的看法。有記者強調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一些小型媒體,他們將來可能會受到限制。
有網絡電台節目主持人提出修法會否對傳媒的言論有限制這個問題。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代表余偉英指出,他反對將應否修法與是否成立相關委員會作綑綁討論。
傳媒代表亦指出,目前刑法典已經對涉及誹謗的言論有足夠規管,因此,就算不設立這樣的監管委員會,傳媒也並非「無人管」。
時事評論員黃東就認為,政府應擱置修法程序,重回正常程序,就是先開放空間讓業界和公眾進行深入討論。
立法議員陳偉智指出,本澳有許多法律更急切制訂,現時不是修法良好時機。
不過,記聯成員張志成則認為應該研究設立新聞評議會,「新聞道德在許多國家都有存在,分媒體『自律』和『他律』,他律由法律監管,自律是由媒體自行組織新聞評議會。」◇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動力論壇:「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
早前特區政府宣佈明年就澳門未來的政制發展開展諮詢工作。但人民透過行駛言論、藝術創作的自由來監督政府施政,以及透過包括公民記者在內的媒體來了解社會,也是民主社會一個重要基礎。
可是在剛過去的二零一一年,澳門的新聞自由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其中政府耗費三百五十萬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下稱「兩法」)進行商議式民調,有業界指修法是要限制新聞自由。
澳門青年動力(下稱「青動」),本著「團結澳門青年,關心時事,推動社會公民成長」的宗旨,決定舉辦「媒體立法與澳門社會」論壇,期望透過新聞從業員與社會大眾的交流,共同推進澳門的新聞自由,促進新聞專業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青動」鼓勵市民,特別是新聞界、相關科系的同學、青年、網民,以及所有關注澳門言論及新聞自由的朋友踴躍參與。是次論壇訂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八日(星期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羅約翰神父街30號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地下禮堂舉行。如有垂詢請聯絡阮小姐(66194807)或李先生(6300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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